嘎仙洞遗址

嘎仙洞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嘎仙洞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北约10公里、大兴安岭北段顶峰东端,甘河北岸噶珊山半山腰花岗岩峭壁上。[1]1980年在洞内发现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祝文刻辞。洞在峭壁之上,高出平地约5米,洞口西南向,南北长90多米,东西宽27米许,高20余米,相传为仙人洞府。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中文名:嘎仙洞遗址
  • 外文名:
  • 地理位置:
  • 所处时代:北魏
  • 占地面积:
  • 保护级别:
  • 开放时间:
  • 位置: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10公里
  • 遗迹: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祝文刻辞
  • 地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记载

据《魏书》载,乌洛侯国世祖太平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国家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派中书侍郎李敞去祭祀,并“刊祝文于室之壁而还”。现存铭刻的文字共201字,与史籍记载的祝文基本相符,证实为北魏王朝承认的拓跋鲜卑发祥地。洞内堆积有较丰富的文化层,对于研究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性状

嘎仙洞为一天然山洞,洞口在高出平地约25米的峭壁上。方向南偏西30°。面积约2000平方米,最高处达20多米。西北有一向上的斜洞,坡度约20°,斜洞长22米,宽9米,高6-7米。主洞中部放置一块约3米见方的天然石板,下用大石块支撑。洞壁平整,青苔滋生,地下堆积较厚。

祝文

主洞西侧距洞口约15米处的石壁上刊刻“祝文”,共19行,201字,字体大小不一,书体介于楷隶之间,书法古拙,笔势苍劲。内容为北魏第三代皇帝拓跋焘于太平真君四年(443)派遣中书侍郎李敞来此发祥之地致祭时所刻祝辞,与《魏书》记载基本相符。石室的刻辞是有确切纪年并见于文献记载的重要古代少数民族遗迹。

在距地表0.8米深的黑色粘沙土层中,出土很多手制夹砂灰褐陶片,还有石镞、骨镞等,与完工、扎赉诺尔等地鲜卑遗存中出土物特征相似。在地表以下1.3米的黄色粘沙土层中,出土有打制的石器,表明这里可能存在着更早的文化遗存。

保护

日前,自治区考古及地质专家组一行三人抵达鄂伦春旗,对嘎仙洞遗址现状进行勘察。专家组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嘎仙洞遗址进行了详尽的勘察,进行数据测量、样本采取,石质检测,并通过科学仪器对洞内几处危岩进行了体积及重量上的计算。通过现场勘察,看到嘎仙洞遗址1980年发现石刻祝文后,于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却从未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一直处于自然保护状态中。

由于历经久远而自然风化,致使石刻祝文字迹风化日甚于日,危岩险石比比皆是,洞内积土乱石杂布。专家组初步形成保护意见:对石刻祝文实施有效的保护,拆除原有铁门及栅栏;清理洞内积土及自然脱落的杂石;修建排水工程,避免由于潮湿而对洞体的再度侵蚀;加固部分危岩,避免伤及游人。

专家组将针对勘察的情况已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保护方案,并将逐步实施。嘎仙洞遗址保护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业绩,对于研究发掘鲜卑文化,促进自治旗旅游事业的发展,扩大鄂伦春对外的知名度有着不可估量的促动作用。

传说

传说很早以前,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夏季,苍松翠桦浓荫蔽日,遍地野花盛开,灿烂似锦;冬季,皑皑白雪盖山林,一片银色世界,林海雪原中自由奔驰着各种动物,以狩猎为生的鄂伦春人,世世代代在这里过着和平、幸福的生活。没想到,有一天忽然出现了一个躯体庞大、面目狰狞的吃人恶魔。它住在山巅崖的一个山洞里,窥探着人们的行动,只要发现猎人进入森林,它就伸出魔掌将人残害,鄂伦春人受害者不计其数。

勇敢的鄂伦春人为了消灭这个恶魔,多次组织青年猎手上山去和它格斗,但都由于它的妖术厉害而失败了。鄂伦春人并未因此丧失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就这样一直斗争了许多年,鄂伦春人始终不渝的斗争精神终于感动了上天的嘎仙。嘎仙与恶魔比试,先让恶魔将洞口的一块石头搬走,结果恶魔输了,他们又比试箭法,嘎仙将石头的正中心射穿了一个车轮般大的一个圆孔。恶魔看到嘎仙的本领比自己强大,就逃之夭夭了。

人们怕恶魔再次返回森林,就在它住过的洞口塑了一尊手持弓箭的嘎仙石像。果然,恶魔三次过海眺望,看见嘎仙屹立的雄姿就不敢回来了。从此,鄂伦春人自由地在大兴安岭的丛山密林中打猎、生活。为了纪念为民除害的嘎仙,人们把恶魔住过的山洞改名为嘎仙洞,把大石头上有窟窿的那座山取名为窟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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