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

记账方法
单式记账法的记账手续简单,但没有一套完整的账户体系,账户之间的记录没有直接联系和相互平衡关系,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和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这种方法只适用于经济业务很简单或很单一的经济个体或家庭。[1]
  • 中文名:单式记账法
  • 性质:不完整的记账方法
  • 释义:部分经济业务
  • 特色:只登记现金

简介

“复式记账法”的对称。除对于有关人欠、欠人的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银行存款惧坟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登记外,其他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方法。其特点是平时只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和各种往业账项。

例如,用银行存款购买材料,只记“银行存款”账,不记“原材料”账;购买材料,货款未付时,只记“应付账款”账,不记“原材料”账;收到应收款或偿付应付款时,则同时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和“应收账款”账。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材料物资的耗用等经济业务,因不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故而不予登记。

采用单式记账法,手续比较简单,但不能全面地、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因此是一种不完整的记账方法,现已很少使用。

产生背景

剩余产品与私有制的结合,造成了私人财富的积累,进而导致了受托责任会计的产生,会计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称为特殊的、专门委托有关当事人从事的一项独立的活动。这时的会计,不仅应该保护奴隶主物质财产的安全,还应反映那些受托管理这些财产的人是否认真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所有这些都要求采用较先进、科学的计量与记录方法,从而促使原始计量、记录行为向单式簿记体系演变。从奴隶社会的繁盛时期到15世纪末,单式簿记应运而生并且得到发展。这一时期的会计一般被称为古代会计。

应用

因为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简单、不完整的、进行记录的记账方法。所以这种方法适用于业务简单或很单一的经济个体和家庭。

这三个特点体现了我国“单式记账法”的最初形态,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文字叙述式的记账方法并不是标准的会计记账方法,既没有明确的记账符号,也没有固定的记账格式,但商朝的会计记账方法已经有了单式记账的思想,这种单式记账思想是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伴随产物。那时的单式记账是极其简单的,但它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人所创造的最早的中式会计,对后世的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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