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

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1]
  • 网站名称:商业服务网点
  • 别名:
  • 创始人:
  • 总部地点:
  • 主办单位:
  • 网站类型:
  • 网站口号:
  • ICP备案号:
  • 适用领域:建筑
  • 所属学科:建筑
  • 外文名:commercial facilities

基本内容

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此处的其他用房也可以使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性质

    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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