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艾捷克

哈密艾捷克

维吾尔族弓拉弦鸣乐器
哈密艾捷克,是维吾尔族弓拉弦鸣乐器,艾捷克的一种。
  • 中文名:哈密艾捷克
  • 外文名:
  • 别名:
  • 性质:维吾尔族弓拉弦鸣乐器
  • 属于:艾捷克
  • 流行于:东疆哈密地区

简介

哈密艾捷克,是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弓拉弦鸣乐器。因流行于东疆哈密地区而得名,也因外形与胡琴相似而有哈密胡琴之称。历史悠久,形制与中胡近似,音色优美动听,是演奏“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疆哈密、吐鲁番和鄯善等地。

历史悠久的艾捷克,起源于古代波斯,后经“丝绸之路”东传我国,外形与藏族的根卡相像,最初流行于南疆的和田、莎车和喀什一带,后逐渐传至北疆和东疆各地。清代艾捷克被列入宫廷回部乐(即维吾尔族音乐),以哈尔扎克之名载入史册,成书于公元1746年的清《律吕正义·后编》(卷四十五)“回部乐技”中载有:“司胡琴一人,回名哈尔扎克”。

形制

传统形制

哈密艾捷克由琴筒、琴头、琴杆、弦轴、千斤、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琴筒有木制和薄铁板卷制的两种。铁制者呈圆筒形,前口蒙以山羊皮、牛皮或蟒皮。琴杆木制,多呈方柱形,顶端为琴头,上有雕饰。杆的上端设有两个木制弦轴,系有两条钢丝主奏弦,琴杆上部还设有四至八个弦钮,拴有相应的钢丝共鸣弦,琴杆中部设有千斤钩,用于钩紧主奏弦,皮面中央置木或竹制桥形琴马,只支撑主奏弦。所有琴弦的下端都系于琴筒下面的尾柱上。琴弓用细竹或竹板条为弓杆,两端拴以马尾为弓毛,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

改革形制

20世纪50年代,哈密文工团的音乐家们曾设计制成改革双杆哈密艾捷克,与新型艾捷克近似,但保留共鸣弦。琴筒木制、呈半球形,琴筒上方装有主、副两根琴杆,琴杆上方相连,在主、副琴杆两侧,横置四个木制弦轴,上张钢丝主奏弦四条,多采用全套小提琴弦,副琴杆另设弦钮,张钢丝共鸣弦十条。皮面中央置木制琴马,使用小提琴弓在主奏弦外拉奏。这种改革哈密艾捷克,音量较大,音色明亮,富有浓郁的地方风格。其定弦、奏法均与新型四弦艾捷克基本相同,但未在民间普遍流行,只用于该团的独奏、合奏或为歌舞伴奏中。

结构分类

琴头特征分类

a、类方体形琴头

类方体形琴头是民间哈密艾捷克常见的琴头形制,其形制大体为方体,在方体的基础上雕刻成不同的形态。

b、穹顶形琴头

琴头酷似维吾尔族清真寺穹顶,哈密地区艾捷克的琴头形制种类较多,尤其是早期的哈密艾捷克琴头顶形制明显多于现在。琴头顶部有呈尖凸状或平滑的圆球形。以“穹顶形”为主要形制的哈密地区艾捷克比较常见,而粗犷的方形琴头顶则少见于哈密艾捷克的制作上。

c、不规则形琴头

这里将哈密艾捷克中不太常见的几种琴头顶形制,归纳为图中所示的几种形制。早期民间制作木卡姆乐器的木料常常是就地取材,维吾尔族乐器匠人根据自己的制作经验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木料。屈于木材本身形体的限制,加之制作工具的简陋,琴头顶的形制往往比较简单。

弦轴与弦轴

哈密地区艾捷克的弦轴形制种类较多,有圆柱与类圆柱式弦轴、圆球形与类圆球形弦轴、“T”形与相似形弦轴、“Y”形与相似形弦轴。

a圆柱与类圆柱式弦轴

以圆柱为基本型,哈密地区艾捷克以圆柱为主体的形制较为常见,同时虽然同是圆柱体,但是它的形制细节又有所不同。

b圆球形与类圆球形弦轴

近现代的哈密艾捷克,圆球形与类圆球形形制的弦轴比较常见,尤其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改革艾捷克,它的弦轴几乎都是圆球形与类圆球形的组合。

c“T”形与相似形弦轴

“T”形与其相似形弦轴普遍出现在早期艾捷克及改革哈密艾捷克上,通常这种小“T”形弦轴都是作为共鸣弦轴弦轴,置于乐器正面与侧面。“Y”形与相似形弦轴,“Y”形与相似形弦轴同样比较普遍的出现在早期艾捷克及改革哈密艾捷克上,也是作为共鸣弦轴弦轴,置于乐器正面与侧面。

d各种形制弦轴在乐器上的组合应用

琴筒

圆筒形琴筒是哈密艾捷克特有的一种形制,它和新疆其他木卡姆流行区域内的艾捷克有较大区别,这些差异不单单体现在琴筒形制方面,在弦轴分布,弦的数量,以及整体装饰特征都有较大差异,从外形来看它与内地的四胡较为相似。介于一些制作乐器用的车床等制作器械的普及以及信息基础的发展,现在艾捷克的形制在全疆范围内基本一致,乐器匠人似乎都遵从着相同的制作规律。

哈密艾捷克的琴筒一般可分为木质琴筒和金属琴筒。木质琴筒:早期木质琴筒多保留了制作匠人刨凿的痕迹,琴筒表面比较粗糙,装饰也较少,亦或没有上任何的漆。琴筒除了正规的圆筒形外,有些则是在不改变其大体为圆形的情况下,把琴筒做成正多面体。

演奏方法

演奏时,将琴筒置于左腿上,呈跪坐姿势演奏,上身挺直。左手扶持琴杆千斤下方,用手指的第一关节处触弦,右手执马尾弓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只用第一把位,一般不换把演奏。哈密艾捷克的定弦因地而异,但两条主奏弦都定成五度关系。

在哈密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d1、a1,八条共鸣弦定弦为:g、g、a、a、c1、c1、d1、d1,音域d1—d2;在吐鲁番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g、d1,四条共鸣弦定弦为:g、c1、d1、g1,音域g—g1。音色与中胡相似,优美动听,柔和而有厚度。演奏技巧丰富,弓法有长弓、连弓、短弓、顿弓等,指法有按弦、压弦、打音、擞音、滑音等。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歌舞伴奏,是演奏“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

乐器结构

由琴箱、琴头、琴杆、弦轴、千斤、琴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构成。琴箱有木制和薄铁板卷制的两种。铁制者呈圆筒形(图左),前口蒙以山羊皮、牛皮或蟒皮。琴杆木制,多呈方柱形,顶端为琴头,上有雕饰。杆的上端设有两个木制弦轴,系有两条钢丝主奏弦,琴杆上部还设有四至八个弦钮,拴有相应的钢丝共鸣弦,琴杆中部设有千斤钩,用于钩紧主奏弦,皮面中央置木或竹制桥形琴马,只支撑主奏弦。所有琴弦的下端都系于琴筒下面的尾柱上。琴弓用细竹或竹板条为弓杆,两端拴以马尾为弓毛,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改革哈密艾捷克〕20世纪50年代,哈密文工团的音乐家们曾设计制成改革双杆哈密艾捷克,与新型艾捷克近似,但保留共鸣弦。琴箱木制、呈半球形(图右),琴筒上方装有主、副两根琴杆,琴杆上方相连,在主、副琴杆两侧,横置四个木制弦轴,上张钢丝主奏弦四条,多采用全套小提琴弦,副琴杆另设弦钮,张钢丝共鸣弦十条。皮面中央置木制琴马,使用小提琴弓在主奏弦外拉奏。这种改革哈密艾捷克,音量较大,音色明亮,富有浓郁的地方风格。其定弦、奏法均与新型四弦艾捷克基本相同,但未在民间普遍流行,只用于该团的独奏、合奏或为歌舞伴奏中。

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中国乐器博物馆中,珍藏着一件来自民间的哈密艾捷克。琴箱用薄铁板卷制而成,长19厘米、直径12厘米,筒前口蒙以山羊皮为面,筒后端敞口。琴头、琴杆用一整块天山云杉(雪岭云杉)制作,上粗下细、呈方柱形,全长100厘米。琴头顶端雕刻成菱形、三角形等多面体圆球状,下有两层平台托衬。琴杆上方横置两个弦轴,黄杨木制,呈圆锥形,轴长28厘米、轴顶直径2.2厘米,上张两条钢丝主奏弦。在琴杆上方与琴箱平行和垂直的两个立面上,另设有八个T形弦钮,张以相应的钢丝共鸣弦。琴杆中部设有千斤钩,皮面中央置木制桥形琴马。琴弓用竹板条制杆,杆长58厘米、宽1.5厘米,两端系一束黑色马尾而成。此琴选料考究,木质轻松,纹理直匀,木材黄 色,未涂漆饰,制作颇为细致,堪称精品。1963年,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学家简其华先生赴新疆采风时,购自哈密艾捷克,并将其带回北京。已被载入大型画册《中国乐器图鉴》中。

演奏知识

演奏时,将琴箱置于左腿上,呈跪坐姿势演奏,上身挺直。左手扶持琴杆千斤下方,用手指的第一关节处触弦,右手执马尾弓夹于主奏弦之间拉奏,只用第一把位,一般不换把演奏。哈密艾捷克的定弦因地而异,但两条主奏弦都定成五度关系。在哈密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d1、a1,八条共鸣弦定弦为:g、g、a、a、c1、c1、d1、d1,音域d1—d2;在吐鲁番地区,两条主奏弦定弦为g、d1,四条共鸣弦定弦为:g、c1、d1、g1,音域g—g1。音色与中胡相似,优美动听,柔和而有厚度。演奏技巧丰富,弓法有长弓、连弓、短弓、顿弓等,指法有按弦、压弦、打音、擞音、滑音等。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歌舞伴奏,是演奏“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乐器。

传承培训

2013年2月21日,新疆哈密首届“哈密艾捷克”培训班在当地的木卡姆传承中心开课,来自各乡镇的30多位“哈密艾捷克”爱好者参加了培训,学习“哈密艾捷克”的历史传承、弹奏及制作技巧等相关知识。

文化遗产

2007年,“哈密艾捷克”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