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大调

和声大调

音乐学术语
和声大调:取任意一音为主音,然后按"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半音,增二度,半音"的顺序排列而得的调式音阶。即把自然大调的第六级音降低一个半音或将和声小调的第三级音升高半音。一般用来增强乐曲的忧郁感。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前苏联传入中国。至于所谓的和声大调(大音阶)乃将第6级音降低半音,我们实在找不出它是因借和声小调而得名的关连,和声小调的第7音——导音,升高半音是为了解决音阶的缺欠;而命名为和声大调却是第6级音降,我们实在看不出是解决大音阶的什么缺欠。
    中文名:和声大调 外文名: 别名: 方法:取任意一音为主音 顺序:全音,全音,半音,全音 对象:自然大调的第六级音

介绍

大调式:由七个音组成的一种调式,其中稳定音合起来组成一个大三和弦。简称“大调”,包括自然大调、和声大调、旋律大调。n

自然大调:大调的基本形式,应用最广。n

和声大调:将自然大调的第Ⅵ级音降低半音。

特征

第Ⅵ级音与第Ⅶ级音之间的增二度(小三度)是和声大调的特性音程。同时它还有第Ⅲ级与第Ⅵ级之间的减四度音程也是该调式的特性音程。因此,和声大调中可以使用下属小三和弦,或带有降Ⅵ级音的减七和弦以增强乐曲的忧郁感。

旋律性

因为在和声大调音阶中出现增二度音程,故旋律性很弱,在欧美音乐中是禁用的。

驳斥大调

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前苏联传入中国。是时,因为与苏联修好,在苏联老大哥的影响下,音乐也不例外的接受了苏联的学说与观念。

在音乐理论上,所谓的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是由伊·斯波索宾所着,汪启璋中译的《音乐基本理论》与伊·杜波夫斯基,斯·叶甫谢耶夫,伊·斯波索宾,符·索科洛夫四人合着的《和声学教程》两书所介绍的。

当时,在国内音乐理论上具影响地位的是:着作颇多、为人所知的中国(央)音乐学院的教授李重光,他也就是这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的推手,国内受他的影响,这两个大音阶(大调)就得以推广,为全国乐坛所接受。

而事实上在西方中音乐体系中,并无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一说。大调就只有一个自然大调。

小调之所以有和声小调和旋律小调,是因为它有着“先天性的缺欠”,那就是:

被称做是导音的第七级音,它与主音la之间是大2度,因之,它欠缺了倾向主音的性质;针对这个缺欠,将它升高半音,而使其产生倾向主音的性质,连带着使其所属的属(7)和弦,形成倾向主和弦的动感。我们称这个第7级音升高半音的音阶叫做和声小音阶(和声小调)。

至于所谓的和声大调(大音阶)乃将第6级音降低半音,我们实在找不出它是因借和声小调而得名的关连,和声小调的第7音——导音,升高半音是为了解决音阶的缺欠;而命名为和声大调却是第6级音降,我们实在看不出是解决大音阶的什么缺欠。它不但不是解决什么缺欠,而是制造了缺欠,硬是把完美的大音阶,制造出6,7级音之间的增2度,使其产生出不必要的缺欠。

而旋律小调是因补和声小音阶增2度的缺欠而做成的,其两者是相关相连的。但是和声大调呢?它与旋律大调却全不相关,上行的旋律大调完全抹煞了第6级音的出现,而恢复到自然大调的形态,而下行则将第6,7级音降半音。如此一来则使阳刚光明的大调,转为幽暗的小调感。而旋律小调的上行第6、7级音升高半音,是为了消除增音程而被迫的成为大调感,而下行6,7级音还原乃是为恢复其小调感的性质。而旋律大调下行则是破坏其大调的调性,我们实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性。

大调(大音阶)经中国春秋的三分损益法,与古希腊的Pythagoraus的泛音学说印证,是出自上帝创造的天然产物,无论就音阶的构造、音级的特性,都非常完美,并无需要增加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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