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衡

吴泽衡

自称“觉皇”“华藏初祖”创立“华藏宗门”
吴泽衡,男,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上世纪90年代创立“华藏宗门”,并自称“觉皇”“华藏初祖”等四处招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1]2014年7月30日被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对吴泽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对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对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中文名:吴泽衡 外文名: 地理位置: 占地面积: 开放时间: 别名:吴某衡、吴某恒 出生地: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国籍:中国 宗教:伪佛教 主要事件:创立了邪教组织“华藏法门”

创立邪教

1990年,吴泽衡创立“华藏宗门”,并自称“觉皇”“华藏初祖”等四处招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993年,组织改名为“华藏心法”。

2010年,吴泽恒先是发布《戒律度》清理门户,后又发布《戒品示》,对弟子重新核定。“圆辈弟子将依戒律度而定其去留,悟辈弟子法号非吾亲授者无效”。授“戒品护法弟子”位,总持法门戒规,统律法门戒行,所有华藏弟子皆受戒品护法之全面监督。

2013年,组织改称“华藏宗门”。

2014年7月,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华藏宗门”这一邪教组织。

入狱记录

第一次入狱

吴泽恒早年就劣迹斑斑,少年时期经常玩弄女性,曾因与一名有夫之妇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审查;1991年11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

第二次入狱

2000年因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刑满释放。

第三次入狱

2014年7月30日,广东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在有关省市的协助配合下开展“猎枭行动”,依法查处“华藏宗门”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80多名,搜查取缔活动窝点多处,搜缴该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大批。据初步侦查掌握,该组织教首吴泽恒等人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

重要事件

收取拜师费、奉献金

对新发展的成员,吴泽恒通过拜师仪式亲自收取拜师费。

吴泽恒还利用生日、成道日、佛诞日聚会等名义,亲自或通过核心成员袁某、孟某的银行账户收取各地信徒的供养款、奉献金。

兜售“开光法器”

2010年,吴泽恒在珠海市开办吉莲毗卢性海服务中心(佛具店),通过制造散布灾难谣言,向弟子兜售开光法器牟取暴利。

2011年3月,又利用日本核辐射事件,推出避灾法器“戒坛方”,出厂价80-90元,售价1212元。

2013年11月底,吴泽恒指定要为7名办企业的弟子各刻制一枚黑檀木印章,并为其加持,每枚收费5 .5万元。

让弟子高价购买其字画

2008年,辽宁弟子张某某出资130余万元在珠海九洲大道银石雅园购买190余平方米的房产,供吴泽恒居住、设立佛堂、作为活动据点。

2010年,吴泽恒又让弟子张某某购买其一幅亲笔字画,价格高达50万元。

举办培训班收取学费

近两年来,吴泽恒通过举办“觉学禅修营”、“禅修之旅”等进行敛财。

“觉学禅修营”培训班每期4天左右,费用高达8000多元。

2014年3月23日,吴泽恒与22名企业家弟子进行了网络“法会”,收取每人聊天费5000元。

还在寒暑假举办“青少年特训班”,将邪恶之手伸向青少年。

向弟子“借”近300万

2013年3月9日以来,吴泽恒发布“借款给吴泽衡缴交法院罚金”的微博,称2010年被判刑时追缴的200多万罚金一直未缴纳,法院催缴,故向弟子“借款”。在其微博发布后短短几天时间,其账户就收到“借款”近300万元。吴泽恒将其中200多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胁迫女弟子发生性关系

吴泽恒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迅速提高修行”、“增强法力”、“其精液是高能量物质有益女性身体”等为名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有的为其生了小孩,有的为其多次堕胎,有的因多次堕胎可能已致不孕。警方介绍,截止到2014年8月吴泽恒的子女多达十余名。受害女弟子中,有的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有的为他生下子女。其婚生子女6人,非婚生子女至少6人。

治病敛财 一个疗程数十万元

吴某衡自称为许多领导人和弟子治愈了癌症和疑难杂症,经常开药方给弟子治病,一个药方收费几千元不等。近年来,吴某衡推行“全息医学”,号称可以用所谓五行、气息等治疗癌症,一个疗程数十万元。

弄虚作假

身份性质

广东省佛教协会曾专门对吴泽恒的佛教身份、“华藏宗门”的性质进行研究,认为吴泽恒及其“华藏宗门”在传承上不属于佛教宗派,组织上不在佛教协会之内,教制上诋毁佛教自封初祖,教义上窃取佛教名言乱释其意,教法上违如来遗教显异惑众;理论体系中盗用佛教名词,肆意解释没有可取之处;具体修行方法中,没有原则,不守戒律,不尊国法;个人行为当中,显异惑众,妄说获福,打大妄语;“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华藏宗门”在有关部门没有进行注册登记。佛教协会证实吴泽恒不是在册佛教教职人员。

特异功能

吴泽恒自称拥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特异功能。能预测地震、能将碎了的手机屏幕瞬时复原、能有分身术等神奇术法。

吴泽恒自称:12841是我在监狱的号,是地球灾难的密码,2012年的8月4号1点钟,地球将出现重大灾难。

附佛外道

广东省佛教协会曾专门对吴泽恒的佛教身份、“华藏宗门”的性质进行研究,认为吴泽恒及其“华藏宗门”在传承

上不属于佛教宗派,组织上不在佛教协会之内,教制上诋毁佛教自封初祖,教义上窃取佛教名言乱释其意,教法上违如来遗教显异惑众;理论体系中盗用佛教名词,肆意解释没有可取之处;具体修行方法中,没有原则,不守戒律,不尊国法;个人行为当中,显异惑众,妄说获福,打大妄语;“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华藏宗门”在有关部门没有进行注册登记。佛教协会证实吴泽恒不是在册佛教教职人员。

现状

现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吴泽衡等人近日被提起公诉。

被判无期

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泽衡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一十五万元。

一审法院还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孟越有期徒刑四年。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袁明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赵卫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闰红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泽衡、孟越当庭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东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