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

名誉

汉语词语
名誉,汉语词语,出自《墨子·修身》:“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崇真寺》:“宣明少有名誉,精经史。”指名望与声誉;荣誉、光荣。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 中文名:名誉
  • 外文名:reputation
  • 拼音:míng yù
  • 近义词:声名
  • 解    释:被影响者对影响者的活动评价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honour;reputation]∶个人或集团的荣誉或威信;个人或集团的好名声;处于受公众尊敬或尊重的地位。

这件事挽救了几位女士的名誉。

2.[fame]∶对突出的成就的总的认可。

名誉大。

引证解释

1.名望与声誉。

《墨子·修身》:“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

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崇真寺》:“宣明少有名誉,精经史。”

宋赵长卿《朝中措》词:“文章学业继家声,名誉压羣英。”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回:“平原君闻之,谓其夫人曰:‘向者吾闻令弟天下豪杰,公子中无与为比。今乃日逐从博徒卖浆者出游,交非其类,恐损名誉!’”

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然真实学问之人,必不奔走风尘以求名誉。”

老舍《二马》第三段十四:“我一定要先写本书,造点名誉。”

2.荣誉;光荣

田汉《芦沟桥》第三幕:“这对于我们宛平县不但是很名誉的事,也是我们宛平人民报效国家最好的机会。”

曹禺《日出》第一幕:“可你以为象这样弄来的钱是名誉的么?”n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当真把我的名字牵连到这个不名誉的嫌疑上面,一时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具体解释

名誉是对特定的公民和法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具体地说,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每个人一生都处在这种评价之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名誉或荣誉(英语:Honour)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所获得的评价,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信誉和信用,在传统社会上,名誉可以用来评断一个人的性格特质是否能够反映诚实、尊重、正直、或公正的价值观。

名人名言

爱惜衣裳要从新的时候起,爱惜名誉要从幼小时候起。——普希金

把名誉从我身上拿走,我的生命也就完了。——莎士比亚

不管饕餮的时间怎样吞噬着一切,我们要在这一息尚存的时候,努力博取我们的声名,使时间的镰刀不能伤害我们;我们的生命可以终了,我们的名誉却要永垂万古。——莎士比亚

不管我们受到什么样的耻辱,我们几乎总是有能力恢复我们自己的名誉。——拉罗什富科

不朽之名誉,独存于德。——彼德拉克

财富就像海水:饮得越多,渴得越厉害。名望实际上也是如此。——叔本华

穿戴朴素而有声誉,胜于自诩富有而默默无闻。——伊索

法律层面

名誉是对特定的公民和法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具体地说,公民的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法人的名誉是指社会对法人的信用、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力水平、资产状况、活动成果、贡献等因素的综合评价。

名誉具有社会。名誉是公民和法人获得的社会评价,它既是源于公民和法人在社会中所作所为,同时也是周围的个人和组织依社会观点对其作出的评价。此种评价不是自我评价,也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评价,而是公众依社会观点做出的主流评价。

名誉具有客观性。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所谓客观,一方面是指名誉不是主体的自我主观评价,名誉的内容不依主体自我评价而决定或改变;另一方面,名誉是客观存在的,是公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表现而猁的,在一定时期内,某一主体的名誉是特定的。

名誉还具有特定性。名誉是对特定的公民或特定的法人的社会评价。名誉有具体而明确的对象,或者针对着单个的公民或法人或者针对特定的一群人或团体,但对象的范围总是可以具体界定的。

名誉具有时代性。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某一时间段所获取的名誉,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因主体的行为而导致评价改变,也可能因社会观念的时过境迁而改变。

最后,名誉一般都是一种积极的、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不指对坏名声的评价。正因为如此,名誉对主体具有重大的积极价值,帮助主体获得各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价值,名誉也才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法官提醒: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属于一般侵权类案件,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具有过错和实施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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