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律教育学校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吉大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现任院长由姚建宗教授担任。
    中文名:吉林大学法学院 外文名:Jili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简称:法学院 创办人: 办学性质: 学校类别: 学校特色: 主管部门: 所属企业: 现任领导: 专职院士数: 高职专业: 本科专业: 硕士点: 博士点: 博士后: 国家重点学科: 院系设置: 校训: 校歌: 院训: 院歌: 地址: 院校代码: 主要奖项: 知名校友: 知名教师: 拼音:jilindaxuefaxueyuan 地点:吉林 主要院系 :法学系

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现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现任院长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姚建宗教授。吉大法学今日的辉煌业绩是几代人自强不息、励精图治,共同奋斗的成果。今日的硕果也将激励吉大法学今后更加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科研机构

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两个法学核心期刊:《法制与社会发展》与《当代法学》,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

教职员工

学院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27名)、副教授27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学院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法学专家学者。著名法学家、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于2003年6月3日被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在瑞典伦德大学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1届世界大会上,张文显教授当选为协会新一届执委会的唯一的中国执委。在国家教育部首次评选的100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中,姚建宗教授被评为教育部教学名师奖。以蜚声中外的学者邓正来先生为代表的众多专家教授成为法学院开拓进取的中坚力量。

科研成果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迄今共编写系列教材3套80多种。1980年以来,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40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有近40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司法部法学教材优秀成果、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

对外交流

学院历来重视与国内外进行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分别与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多种形式的长期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美中法律交流委员会合作举办了“美国法讲习班”(1985年、2000年),与瑞典、挪威、丹麦等北欧国家人权研究机构联合举办了首届“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教师研修班”(2001年);举办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研讨会”(2000年)、“面向21世纪民商法发展研讨会”(2001年)、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02年年会等。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主持“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系列,在国内外法学届产生了重要影响。

[编辑本段]外围条件

学院具有良好学习与研究条件,努力 创建全国一流的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基地。目前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不断更新的中外文法学图书资料;建立了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模拟法庭;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建立了法学理论 学术网站—“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并建立了外文法律文献资料数据库,可查找LEXIS-NEXIS等数据库中的英文学术论文。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还主办了《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杂志以及《法理学论丛》、《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等系列出版物。

著名校友

吉林大学法学院数十年来为中国法学界、司法实务界、政界乃至商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中坚作用。

部分知名校友名录:

张文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教授,哲学博士,博导;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大本硕博)

郑成良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刑法学博士,博导;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吉大本硕博),

徐显明 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硕,与上交大副校长郑成良为同班同学),教授,宪法行政法学博士,博导;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注:张、郑、徐三人被誉为“吉大法学三剑客”(北海道大学法学院院长语),硕士同出王子陵教授师门。

车丕照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本硕)

地址

官方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云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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