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旅游签证

台湾旅游签证

中国内地居民往来中国台湾证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201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2019年4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
    中文名:《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外文名:Mainland Residents Traveling to Taiwan Permit 别名:大通证、大陆证、陆胞证、赴台证 发证机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用途:大陆地区居民因私往来台湾地区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证件介绍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1992年开始办理本式《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2016年12月开始试点换发智能卡式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全国通办

2019年4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将实行“全国通办”。

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以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可在异地申办。此外,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服务平台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将同步于4月1日上线,市民可登录服务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APP等预约申请办证、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查询证件进度、出入境记录等。平台将为市民提供24小时网上服务。

办理顺序

办理台湾签证首先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通证,就像是出国要有护照,去香港要有港澳通行证一样。拿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之后,然后才能再办理入台证。

注:办理这两种证件必须按照上面的先后顺序,先申请并取得台湾通行证,才能申请入台证,需要到有关部门或相关机构办理,无法自行解决。

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签注种类

中国大陆居民申请往来中国台湾地区的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中国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中国大陆居民应邀前往中国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中国大陆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签注种类:

1.D签证:定居

2.J签证:居留

3.T签证:探亲

4.L签证:旅游

5.Q签证: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Y签证: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中国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F签证: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中国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C签证: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9.G签注:个人旅游

【赴台自由行已经开放城市(47个)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福州、济南、西安、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长沙、石家庄、昆明、南宁、合肥、泉州、哈尔滨、大连、南昌、太原、贵阳、无锡、烟台、温州、漳州、中山、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2019年7月31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在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新闻:鉴于当前两岸关系,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第五批赴台个人游城市(11个):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龙岩。

10.X签注:赴台学习。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n

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n

补发条件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内页用完的;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的。n

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n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急件则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n

办理单位n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照相指引

当地出入境管理大厅提供照相服务。n

实施主体

根据《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二条规定:

(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地(市)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往来台湾的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集中制作、签发。对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由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依据公安部制定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台胞证和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由经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签发。

一次有效、5年有效的台胞证及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的受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的地、市级公安局或者设专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机关是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局)和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省、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受理、审批、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经授权的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可以受理、审批、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来往大陆签注。n

审批对象

依据《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前往台湾地区的大陆居民需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及签注。依据《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四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第十四条:申请来大陆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n

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保险规定

去中国台湾旅游的中国大陆游客必须要办理保额在200万元新台币(约合4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国台湾旅游意外医疗保险,保障期限需涵盖游客所有在台逗留的天数。大陆游客中主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不动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则不必出具财力证明。除了提供相关证明之外,游客还需提供1名在中国大陆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络人,中国台湾方面的旅行社也需负一定的担保责任,即所谓的中国台湾旅游保险"双保"制度。

政策变化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

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新版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通行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湾签注等信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三、新版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四、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五、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六、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七、福建省公安机关自2016年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新版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将适时签发新版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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