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行业合资企业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30日,是由南京市城建集团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投资总额12亿元人民币,是南京市规模最大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公司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覆盖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及江宁区汤山部分区域(新宁杭路以北及原麒麟镇),经营范围包括管道燃气生产、输配与相关经营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 公司名称: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总部地点:南京
  •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生产、输配与相关经营服务等
  •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
  • 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 投资总额:12亿元人民币
  • 客户数量:100万户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178693950

经营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03-06-30

行政区划分

江苏省南京市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实缴资本

7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工商注册号

320100400021070

组织机构代码

71786939-5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1007178693950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业期限

2003-06-30n至2053-06-29

核准日期

2022-01-29

登记机关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1211人

曾用名

-

注册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6号

经营范围

城市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燃气用户的相关经营服务。管材管件、厨具的批发、零售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n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公司简介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06年完成了南京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标志着南京城市管道燃气进入天然气时代。公司现已建成天然气接收门站2座及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9座,拥有高、中、低压燃气管网总长度超过2400公里,设立13个客户服务中心及流动服务中心,燃气年销售量达5亿立方米,服务客户数量突破100万户。

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公司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己任,紧紧抓住国家“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南京市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大力拓展天然气应用市场,以优质的服务满足城市发展和群众不断增长的用气需求,连续9年实现管道燃气安全保供不脱压。公司先后荣获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江苏省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江苏天然气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先进集体、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南京市2008年行风建设万人评议测评中,公司荣膺参评企业群众满意度第一名;在2010年我市群众评议重点行业作风活动中,公司荣获行业评议满意率第一名,得到了政府和百姓的高度肯定。

南京港华全力保障百万客户的天然气供应,重任所在,责无旁贷。南京港华在全力保供的同时,也积极谋求自身发展提高企业实力,以应对天然气市场迅猛发展的需求。公司始终秉承“安全供气、优质服务、以客为尊”的经营宗旨,为营业区域内的客户提供稳定、便捷、优质的管道燃气服务,同时更加注重谋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南京市管道燃气事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业务范围

一、开通业务

1、客户携房产证明、客户身份证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客户资料;

3、预约装表时间、签订开通合同;

4、安装人员上门装表及锁阀;

5、交付客户。

二、表后设施通气验收业务

1、客户表后设施安装完毕;

2、至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上门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交付客户使用;验收不合格则需整改后再次验收。

三、过户业务

1、客户携客户卡、房产证明、客户身份证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客户资料;

3、办理更名过户。

四、补办普通客户卡智能IC卡业务

1、客户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客户资料,IC卡客户需携带房产证明;

3、制作新客户卡;

4、交付客户。

五、家庭客户燃气费缴纳

1、客户携客户卡;

2、至客户服务中心;至市内指定银行网点;至苏果超市;

3、完成缴费。

六、IC卡客户充值业务

1、客户携IC卡;

2、至客户服务中心;

3、完成充值。

七、工商客户燃气费缴纳

1、客户携缴费通知单;

2、至客户服务中心;

3、完成缴费。

八、燃气设施(燃气表)拆除业务

1、客户携产权人产权证、身份证(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客户资料;

3、缴纳表上剩余气费;

4、预约施工时间;

5、维修人员上门施工;

6、交付客户。

九、原址复装业务

1、客户携产权人产权证、身份证、【燃气业务申请单(拆除)客户联】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客户资料;

3、预约施工时间;

4、维修人员上门施工;

5、交付客户使用。

十、民用客户燃气表“增容”业务

1、客户携燃气表增容申请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审核客户燃气表增容申请;

3、预约施工时间;

4、维修人员上门施工;

5、交付客户使用。

十一、户内设施移改(民用)业务

1、客户携设施移改申请至客户服务中心;

2、审核客户设施移改申请;

3、预约施工时间;

4、维修人员上门施工;

5、交付客户使用。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