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一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劳务代理的形式,委托劳务代理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不过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一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劳务代理的形式,委托劳务代理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不过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