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行动

剑网行动

第六次网络专项行动
2010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7月21日在京启动。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组织的第六次网络专项行动。[1]剑网行动对此类网站作出了有针对性的部署:与公安部门加大合作,将这类反复侵权的网站作为刑事打击的对象,通过案件督办工作,切实查处非法网站、处理违法人员,形成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在版权、公安部门行政处罚或移送起诉后,将此类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再依据电信管理法规进行追加处罚,确保非法网站有效关闭、不再反复;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已查处的网站名单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及时公布并抄送提出电信运营商,对于向黑名单网站再次提供接入、运营服务的电信运营机构追究其共同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打击。
    中文名:剑网行动 外文名: 发生地点: 类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 启动时间:2010年7月21日 市场:三个月多 作用: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整体思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发展基本战略的高度推进。版权工作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密切相关。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从2005年开始连续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番茄花园网络软件侵权案等一大批案件,关闭了一大批侵权盗版网站,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但从整体上说,版权保护的形式仍不容乐观,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这种迫切需求,从版权保护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水平还不够高,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合法网站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为互联网、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版权保护秩序和有利的发展环境。

从产业发展和产业环境来看,2010年“剑网行动”是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的迫切要求。随着互联网和手机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网络侵权盗版逐步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的特点,不仅严重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网络版权秩序,更是直接威胁到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等传统版权产业的生存和新兴媒体的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体系、创新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成为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保障传统版权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对打击侵权盗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从重大事件要求来看,今年正在举办的上海世博会,下半年即将举办的广州亚运会等。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世博会版权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盗版音像制品在一些区域蔓延泛滥的势头,印发了《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版权保护工作方案》及《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反盗版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启动世博会期间版权保护工作。即将举办的广州亚运会同样对有关亚运会的作品版权保护提出了要求。这些重大的活动的举办,既对版权保护提出很高的要求,也是树立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的契机。

因此,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2010剑网行动作出了积极应对和全面部署,确定了巩固机制、快速反应、发动群众、集中打击、源头治理的整体思路。

巩固机制,就是针对网络侵权盗版所呈现出的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等特点,进一步巩固版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络专项治理机制。中央和地方将成立版权、公安、通信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具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快速反应,就是针对网络侵权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进一步强化集中办案的快速流程,探索建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快速反应机制。一方面要强化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版权监管平台的技术优势,在信息交流、公文传递、案件移转、案件督办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实时交流。另一方面是注重执法的快速性和有效性,各地版权执法机构对国家版权局移送的和本地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采取紧急执法措施予以有效制止或纠正,避免事态扩大或成为社会热点。

发动群众,就是针对网络侵权盗版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的特点,加大举报奖励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稍后2010剑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发布《2010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的案件类型、举报要求、奖励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这里我就不详细介绍了。

集中打击,就是对几类重点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斩断侵权盗版网站背后的非法利益链。一是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非法网站、变化服务器反复侵权网站等有严重情节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二是加大与通信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的合作配合,将查处后的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管理法规进行处罚,使相关网站丧失反复侵权的能力和空间。三是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各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源头治理,就是针对网络传播的重点作品、重点网站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重点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监控,从源头上减少网络侵权盗版的发生。从作品类型上将音频视频、文学、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作为重点对象;从网站类型上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网上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类型;同时,将手机媒体等移动互联网作为重点领域。

工作要求

2010“剑网行动”由版权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公安、工信等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清理网上侵权信息,组织案件线索的收集、行政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强主动监管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和奖励工作。公安机关则会加大对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犯罪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查处工作,强化打击侵权盗版犯罪的主体地位和阵地意识,加强主动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版权、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提供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涉及网站的备案信息,对经版权、公安部门查处且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同时责令关闭网站,并通知相关网站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落实2010剑网行动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联络员;要根据2010剑网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并上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创新体制机制。要根据网络执法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网络专项治理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快案件信息反馈,加强版权、公安、通信等部门间的执法配合,做好跨区域的执法协作,加大技术监控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等。三是及时交流信息。各地要及时做好办结案件汇总工作,及时上报被查处的侵权盗版网站名单,每月底要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表和案情表。对于重大案件线索、重要案件进展、大要案办结情况要随时上报,特别重要的要编印简报上报。

工作重点

2010剑网行动重点部署了5项重点工作:

收集案源

中央及各地充分发挥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作用收集案件线索。鼓励广大权利人、权利人组织、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充分利用网络监控手段,加强对重点作品和重点网站的监控发现案件线索。

集中执法

对大要案的集中查处,做到突出重点、精确打击。要重点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传播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关音乐、电影、软件、图书等作品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移动媒体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查处机制上,版权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权利人举报、投诉信息,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办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动侦查”的优势,及时发现和受理侵权盗版刑事案件;对于版权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依照《关于在打击侵犯着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受理。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会加强沟通配合,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派员参加专案组、巡视督促、跨区域协调,形成便捷高效的办理机制。

主动监管

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形成联动。一方面,版权管理司会积极联系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针对经常出现内容违法的网站查处其版权问题,还会针对一些经常被举报的网站进行约谈。另一方面,各地在本区域内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对本地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要与案件查处工作结合起来,对于违法行为要立案进行行政处罚;对于违规网站,要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三是建立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制度。我们会汇总各地被查处侵权盗版网站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网站黑名单并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上不定期发布。在发布的同时,抄送三大运营商等ISP机构,要求他们不向进入网站黑名单的域名网站提供运营、接入服务。对进入黑名单的网站进行技术监控,一旦发现重新上线,立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我们要求各地要紧紧依托版权协会、网络行业协会、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社会组织,积极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抽查和督查工作,规范网络经营行为。鼓励相关网络企业和着作权人加强合作,逐步建立网站版权信息库、着作权人维权绿色通道,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加强对作品权利信息的收集、认证等基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品权利信息等,方便使用者查询作品权利归属状况,避免侵权纠纷,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传播秩序。具体工作中,我们会推动《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宣言》活动继续深入,比如协调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市版权局,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宣言》内容,争取公布这100余家互联网企业联系方式(版权保护专线)。协调中国版权协会、手机媒体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和三大运营商等相关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组织国内重要手机报和手机WAP网站共同探讨发布《中国手机移动互联网版权自律宣言》。还要推动行业纠纷调解工作,一方面是指导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加强调解工作,为权利人和网站提供交流平台,促进版权和解;另一方面是依托中国版权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开展版权纠纷调解服务。

奖励工作及宣传

对举报、查处案件的奖励工作以及网络专项行动的宣传。对于举报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就要按照《2010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条件和标准及时发放奖励。对于办结的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联合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奖励。整个专项行动的宣传,离不开各家媒体的大力支持,我们会尽可能地提供有关情况资料,设计宣传方案,在此希望媒体朋友帮助我们一起来策划并宣传,特别是专题宣传,如果方案可行,我们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工作部署

从整体上说,2010年“剑网行动”共分4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是工作部署阶段,在7月下旬,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各地部署专项治理行动,上报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落实措施。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在7月下旬8月初,组织引导合法经营的互联网企业和重点网站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侵权盗版隐患;公布国家版权局和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举报中心的联系方式和举报奖励标准,做好案件线索的收集汇总工作。

第三阶段是集中治理阶段,从7月下旬到10月中旬,重点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重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现场检查,二是开展集中执法。

第四阶段是督查总结阶段,从10月下旬开始,汇总总结各地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梳理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重点通报。

特点

第一,将进一步巩固版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络专项治理机制。版权管理部门在行动中将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重点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同时将加大与通信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的合作配合,将查处后的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管理法规进行处罚,使相关网站丧失反复侵权的能力和空间。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强化对重点网站的现场检查。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互联网、手机移动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主动监管,引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其中的重点企业和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或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进一步明确网络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即根据网络版权保护形势,从作品类型上将音频、视频、文学、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关作品作为重点对象;从网站类型上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链接、网上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类型;从打击范围上在做好传统互联网领域网络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将手机移动媒体领域作为重点领域。

第四,进一步强化集中办案的快速流程。充分利用版权监管平台,打通案件转办和上报渠道,实时跟踪办案情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各地案件查处工作的跟踪督导力度,对于具有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将由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以确保重大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第五,进一步强化利用版权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针对我国境内网站侵权盗版活动的特点,积极运用版权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网站、重点作品和重点侵权行为的技术监控和网上取证,加大对侵权盗版信息、侵权盗版网站的搜索过滤,提高网络版权执法的主动性、有效性和执法效率。

第六,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网站背后的非法利益链。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网络接入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奖励

1、举报传播音乐、视频、文学、网游、动漫、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

2、举报传播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关图书、音像、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

3、举报兜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软件等的电子商务网站的;

4、举报从事侵权盗版的手机媒体的;

5、举报将境内网站服务器放在境外、在境内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

6、举报境内网站发展注册会员从事侵权盗版的;

7、举报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的。

奖金额度从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同一线索最先举报者或对案件查处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可得。

重点治理领域和措施

将手机移动媒体领域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提供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链接、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治理类型。

目前,手机用户不仅可以接收短信、彩图、动漫等彩信服务,还可通过手机上网浏览,不仅可以访问专为手机设计的WAP网站,还可以很方便地访问传统互联网网站。手机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推动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未经授权擅自传播他人作品等问题和挑战。同样,提供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链接、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也是当前广大权利人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网站类型。这两个领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属于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

针对手机移动媒体和技术服务网站,将采取教育与打击相结合原则:一是加大对手机移动媒体和技术服务网站的主动监管。二是严厉打击手机移动媒体领域侵权盗版行为,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三是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网络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继续推进《中国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宣言》活动,依托手机移动媒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运营商,组织引导手机移动媒体加强行业自律。

对于专门从事侵权盗版并通过变换服务器等方式逃避打击、反复侵权的非法网站,2010剑网行动针对性解决措施

剑网行动对此类网站作出了有针对性的部署:与公安部门加大合作,将这类反复侵权的网站作为刑事打击的对象,通过案件督办工作,切实查处非法网站、处理违法人员,形成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在版权、公安部门行政处罚或移送起诉后,将此类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再依据电信管理法规进行追加处罚,确保非法网站有效关闭、不再反复;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已查处的网站名单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及时公布并抄送提出电信运营商,对于向黑名单网站再次提供接入、运营服务的电信运营机构追究其共同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打击。

2010剑网行动发挥互联网、版权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今年年初,国家版权局曾联合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北京市版权局,组织100余家互联网企业共同发布《中国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宣言》。

下一步工作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推动《中国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宣言》活动继续深入。协调中国版权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市版权局,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国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宣言》内容,公布这100余家互联网企业版权保护专线电话。二是支持推动手机媒体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组织国内重要手机报和手机WAP网站探讨发布《中国手机移动互联网版权自律宣言》事宜。三是推动行业纠纷调解工作,依托中国版权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开展版权纠纷调解服务。对相关权利人、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搜索链接服务网站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加大调解力度。

分析评论

国家三部委“剑网行动”,旨在进一步维护网络版权,打击违法行为。业内分析认为,此举对于进一步促进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的正版环境具有积极作用。但对企业以及整个行业来说,如何在正版化的同时寻找到有效的盈利模式,从而促进整个产业健康、长远发展,也是今后必须明了的任务。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21日联合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也是继2005年以来的第六次网络专项行动。据悉,这次行动将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经历了此起彼伏的诉讼,核心问题都是版权。这一方面显示了这一行业对视频资源的争夺日渐激烈,也表明行业发展到了一个转折时期,需要重新确定发展方向和模式。而正是在这一系列诉讼之中,国内网络视频业逐渐向正版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始重视版权,这集中表现为各视频网站对热播影视剧的独家首播权的获得,对世界杯网络视频资源的争夺等。而此次三部委的行动,明确表示将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等的监控力度,打击未经允许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等行为,可以说传递了更为明确的信号,这对国内网络视频行业进一步正版化和尊重知识产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但另一方面,去年以来的正版化也同时导致许多网络视频企业获取相关资源的成本直线上升。在当前国内视频企业还未找到有效盈利模式的现状下,视频企业的生存也面临不小的考验,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会有一大批实力不雄厚的网络视频企业倒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盈利,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成为网络视频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即使在互联网应用极其发达的美国,网络视频行业同样面临着盈利的巨大压力。美国第二大视频网站Hulu日前宣布推出一项每月收费9.99美元的服务。这项名为“HuluPlus”的服务使用户通过定制的方式,可以收看更多高清电视节目。据悉,Hulu推出这项服务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迫于其股东新闻集团、NBC环球及迪斯尼施加的盈利压力。虽然Hulu宣称在去年第四季度以及今年第一季度都已实现了盈利,但显然股东们对业绩仍不满意。据悉,Hulu这项收费服务明年将应用在微软开发的第二代家用视频游戏主机Xbox360上。

“从我们自身发展的经验以及美国Hulu的做法看,收费将是网络视频行业健康、持久发展的必然趋势。”乐视网董事高级副总裁刘弘说。资料显示,乐视网是国内最早进行收费的视频网站,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连续3年盈利的网络视频企业。从2004年成立起,乐视网即开始视频点播的付费业务,目前乐视网每月活跃收费用户已达30万,成为其利润来源的最大贡献者。在经营模式上,乐视网与Hulu类似,即免费+收费的模式。乐视网早在2005年就已推出了正版影视剧网络租赁收费服务,2006年又推出部分免费业务。刘弘表示,网络视频行业的正版化实际上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资料显示,乐视网目前拥有4万集电视剧、3000多部电影,乐视网去年获得了国内影院上映的60%热门电影合法版权。与此同时,迅雷、土豆网、酷6网近期也纷纷表示计划推出部分视频收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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