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宝

刘金宝

原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
刘金宝,1952年9月出生于上海,1976年8月毕业于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年进入中国银行总行工作。1994年升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高级经济师。曾获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世界十大杰出青年”。1997年8月兼香港分行总经理。2002年6月任改组后的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香港银行公会主席。2003年5月因为涉嫌贪污等被免除中银香港职务,并于北京被捕。2005年8月12日遭法院就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
    中文名:刘金宝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职务: 就职企业: 主要成就: 性别:男 出生地:上海 职业:银行家

刑事犯罪

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刘金宝等贪污1500万案开庭审理

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及原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总经理级干部张德宝贪污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辖,于2005年7月12日、13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金宝在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贪污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48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772万余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8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案被告人朱赤、丁燕生参与共同贪污927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均为211万余元。同案被告人张德宝参与共同贪污972万余元,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142万余元。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刘金宝、朱赤、丁燕生、张德宝的辩护人为各被告人进行了辩护。被告人家属、部分旁听群众、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到庭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前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对该案将另行择日宣判。

相关评价

“滥用职权狂吃窝边草的兔子”

刘本人是一个有很强烈的观念,那就是“会花钱的才能赚大钱”。刘金宝曾经是中国银行的大红人,发生经济问题后却让人避之不及。刘金宝的被捕与周正毅案有一定的联系。周正毅是“长颈鹿”,刘金宝是兔子——滥用职权狂吃窝边草的兔子,智商再高,把草一吃完,窝就暴露。

一个善于自我表现的“金融家”。同样是从上海起家的建行董事长张恩照出事时,对比和他有近似经历的刘金宝,金融系统内部的说法是:张恩照这样不太出头露面的人出事很奇怪,而刘金宝一向聪明外露,出事是早晚的事。刘金宝的聪明体现在他一贯的处世方式中:“他为了出国,就和弄堂里邻居的女儿突击结婚。”他的一位朋友回忆。1976年,刚被分配到中国银行不久的刘金宝被派遣到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做外汇黄金交易员,为了派遣成功,他采取了突击结婚的方式。

结婚的新房是上海城隍庙附近一间小亭子间。1981年,刘金宝回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之所以在上海工作,直接原因是为了婚姻。在外汇交易所的那段成功经历给了他傲人的资本,刘的同事回忆:“尽管当时中国银行人才辈出,按部就班很难出头,但是刚从伦敦回来的他还是不一样的。”开始他在中国银行经济研究所当科员,没什么特殊表现,但是当他进入当时刚刚兴起的信托业时,立即显露锋芒。2004年2月,刘金宝被中行委以重任的中银香港副总裁因涉嫌总额近4000万元的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

1988年,刘金宝出任中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因业绩非凡而当年获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2001年,刘金宝因促成中银香港重组上市,当选香港十大财经人物。有传闻还说,中总行在西单的办公大楼就是刘当时在海外炒黄金“炒”出来的。接近过刘的一位金融高管说:“刘的智商非常人所能及”。公安部、财政部、中纪委等中央八部委经过为期一年余的调查,刘金宝及其上海“小圈子”的主要经济问题被发现:1997年刘金宝调任中银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兼香港分行总经理之前,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数额比较大);1997年刘金宝从中行上海分行离职以前突击发钱。

刘金宝的评论却如滔滔江水——“刘金宝在上海、北京任职期间,每逢周末、假日,往往流连忘返于郊区俱乐部、度假村,与一批高干子弟公子哥儿们和客户寻欢作乐。刘金宝为自己配备的车队,由6辆奔驰房车、4辆奔驰旅行车组成,专门接送内、外宾在周末、假日到郊区俱乐部、度假村“放松放松”之用。为适应这种高消费,刘金宝在中银香港重组期间,通过转移账户、造假账及销毁账目等方式骗取公款。2000年至2003年期间涉及钱数30笔。

流星刘金宝

刘金宝于1952年9月在上海出生,1976年毕业于北京经贸大学,同年进入中国银行总行工作。因为他外语好,很快就被调到中银伦敦分行出任外汇交易员,当年美国前总统里根被刺,市场看淡美元,但刘金宝则认为美元会升值。结果里根仅受轻伤,刺激美元大升,刘金宝因此为中银赚一大把,他在银行之中从此声名大起。

1981年刘金宝被调回上海分行任外事接待处翻译,1993年任上海分行代行长,1994年任上海分行行长。当年他曾被誉为是上海金融圈的精英之一,在主政上海分行期间,刘金宝提出许多超前的金融改革构思,对上海朝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提出许多建议。他在1988年获选为当年的上海“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刘金宝事业巓峰是在1997年调任至香港,他出任中银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兼香港分行总经理期间。在驻港工作六年的时间里,刘金宝最大功劳是促成中银香港改组上市,在中银香港发行的钞票上,至今清晰可见前总裁刘金宝的签名。

这是一张辉煌的履历表,而在2003年刘金宝开始接受调查后,公众渐渐看到在刘金宝一步步登上银行家职业生涯高峰的后面,则是一连串贪污行为。

伸手必被捉

2003年5月底,时任中银香港总裁的刘金宝被突然调回北京。事后证明,他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调查。不久,上海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上海万泰集团董事长钱永伟亦双双被拘。这一连串突发事件立刻成为当年中国最具震撼力的新闻事件之一。当时媒体普遍认为,刘金宝案件导火索是中银香港向周正毅旗下新农凯公司发放的一笔21亿港元的贷款。

实际上,刘金宝在上海行长的位置上只坐了四年。对他在上海涉嫌贪污的指控,正是其任职行长期间。而伙同贪污者,亦为刘金宝在担任分行行长期间的副手及高管。这些人在刘金宝事发后或被逮捕,或被取保候审。

刘金宝被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他在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期间的贷款发放问题。“问题贷款”的主角,主要是钱永伟的万泰集团。2000年左右,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曾受托对上海万泰的银行贷款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中银上海分行共向万泰集团发放了近15亿元贷款,截至2000年底不良贷款高达10余亿元,到刘金宝被逮捕的2003年,这些不良贷款最终形成的损失高达5亿元。

此外,刘还被指控从中行上海分行办公室的账外款中直接拿钱,与其他几名涉案高管私分。刘个人所得累计人民币100多万元。从时间上看,此时正是刘离任之前的几个月,有一笔甚至发生于1997年8月。那正是刘金宝赴港履新之时。

中银香港前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原总裁办总经理张德宝是刘金宝的密切合作伙伴,他们在中银香港重组上市的过程中立了汗马功劳,而同时,刘金宝也伙同上述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借中银香港重组之机,采取转移账户、制作假账、销毁账目等方式骗取公款。起诉意见书称,刘金宝伙同上述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借中银香港重组之机,采取转移账户、制作假账、销毁账目等方式骗取公款。

被判死缓

银行业将从刘金宝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制度监督高管,“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2日对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金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长达两年的刘金宝案终于告一段落。

判词指出,刘金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及公共财产,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情况特别严重。但在调查期间刘金宝“积极配合”,以致能追回部分赃款,因此缓刑两年执行。

据悉,刘金宝在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涉及23宗案件,折合贪污金额1428万多元(人民币,下同),收受贿赂折合143万元,另外有1451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目前正在为上市做准备。中国银行发言人对此表示,将从此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将对金融系统高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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