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黄

刘汉黄

因工伤赔偿纠纷刀捅台商致两死一伤案的主犯
刘汉黄,男,贵州人。2009年6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村第二工业区台资企业展明五金制品厂员工刘汉黄因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与该厂台籍总经理林裕腾、副总经理邵正吉、生产经理赖振瑞发生争吵。争执中,刘用一把弹簧刀将三人捅伤,造成邵正吉当场死亡。
    中文名:刘汉黄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出生地:贵州 性别:男

人物背景

大朗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汉黄26岁,贵州省松桃县人,是该五金制品厂员工。2008年9月,刘某黄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右手手掌残断。

据工友介绍,厂方对刘某黄实施了救治,并且安排刘汉黄继续吃住在工厂。刘汉黄从医院回来后,将工厂告上法庭,经仲裁,工厂要为其断手买单18万元,但工厂只肯赔偿9万元,所以双方一直都谈不拢。

据台商林骏宏讲,2009年1月中旬,仲裁判决双方结束劳资契约。但即便如此,刘汉黄仍执意续留工厂。直到上周六工厂才要求刘汉黄离厂,但刘汉黄不愿离厂,还上到宿舍顶楼作自杀状,还丢下四个灭火器泄愤。

犯罪经过

六月十五日,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村第二工业区台资企业展明五金制品厂员工刘汉黄因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与该厂台籍总经理林裕腾、副总经理邵正吉、生产经理赖振瑞发生争吵。争执中,刘用一把弹簧刀将三人捅伤,造成邵正吉当场死亡,林裕腾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赖振瑞受重伤。

各方反应

国务院台办、海协会

2009年6月17日从国务院台办、海协会在获悉东莞发生台商被害一案后,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对案件高度重视,责成国台办有关部门、海协会与有关地方联系,积极了解案件侦办进展,妥善处理善后。

海协会在接报后迅速了解案件情况,当天与次日分别两度向台湾海基会通报,并派出专人赴东莞,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台湾受害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台湾海基会

6月17日中午,东莞台商命案遇害者的五名家属搭乘飞机,经香港前往东莞,处理善后事宜。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马绍章介绍说“相信这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刑事个案,海基会于15日晚间接获通报后,即与大陆海协会联系,启动两会紧急联系机制。同时,海基会请东莞台资企业协会就近协助处理善后,掌握最新进展”。马绍章还表示,“海基会及中华旅行社相关人员将在桃园机场、香港机场协助遇害者家属通关,海协会协调部主任邓子超也会在东莞全程陪同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相关评论

刘汉黄工友评论

1)“唉,他挺可怜的,进厂才几天,右手就没了。”一位“展明”五金厂的工人,为凶嫌刘汉黄讲话。

2)工人小张说,“一只手啊,才几万元,刘汉黄当然很生气。他家里有个哥哥和在读书的弟弟,一家人就靠他在这里打工过日子。”

社会评论

1)刘汉黄刺死2台商问题还是出在讨薪难的问题上,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仅管对于死者来说损失是惨重的,但从另一角度来讲,做为员工处于绝对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如何保障自身利益,更需要制度与法治的完善。

2)从少年阿星杀死工厂主管,到农民工王斌余讨薪不成连杀四人,再到刘汉黄“伏尸二人”的布衣之怒,正是社会的确存在的某些不公、漠然与断裂,使那些最温顺、处于最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变成了残忍的杀人者,同时让他们获得了一阵阵奇异的喝彩。

3)在这起案子中间,如果有台商能够再多多关心一下员工,此时冷静反思一下,有同情心态替刘汉黄爽快答应对方或按法院的判决给予对方赔款,能够在法院判决之前垫付一些治疗工伤的医药费,如果刘汉黄的生活能够在宽裕一点点,不是一家人就靠他在这里打工过日子,这个惨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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