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林

刘正林

核工业208大队原大队长
刘正林,男,曾任核工业208大队大队长,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被批准逮捕。[1]
  • 中文名:刘正林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职业:
  • 主要成就:
  • 性别:男
  • 职位:核工业208大队大队长

立案侦查

2015年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核工业208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副厅级)以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逮捕

2015年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下属208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审查起诉

2015年12月30日,核工业208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已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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