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照

刘荣照

增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刘荣照,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增城人,学历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1985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年4月14日刘荣照被广州纪委带走调查,2013年2月28日下午,刘荣照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刘荣照表示是否上诉需要考虑。
  • 中文名:刘荣照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广东增城
  • 毕业院校: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人物履历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广州市司法学校学习并中专毕业;

1985年9月在增城市人民法院任书记员;

1988年10月任助理审判员;

1990年1月任审判员;n

1990年10月任石滩人民法庭副庭长(其间: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东分校学习并毕业);

1993年5月任石滩人民法庭庭长(其间:1994年8月挂任新塘镇党委委员);

1996年1月任新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

2000年12月任镇党委副书记;

2002年1月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年2月任荔城镇党委书记;

2004年5月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6年11月后,在增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其间: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在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习并硕士研究生毕业);

2010年3月当选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增城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

人物事件

调查

违法用地曾被严厉批评

3月28日,2011年广州市土地储备和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如果对违法用地手软,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各区(县级市)政府是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抓紧推进查处整治违法用地工作。n

本次纪检部门在短时间内带走花都区委书记潘潇以及增城市副市长刘荣照等人,知情人士称,与近期集中查处违法用地不无关系。

在任期间征收土地强硬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增城市农用地面积1356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02%;建设用地20249公顷,作为广州“东进”最大拓展地,建设用地有较大空间,也正是因此,有不少官员落马。2008年广州市先后查处增城市国土局前局长张俊雄、副局长黎荣志非法审批、征用土地,两者分别涉及约2000亩土地。

增城市副市长刘荣照1996年至2002年历任新塘镇副镇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与其共事过的新塘镇工作人员称,刘荣照作风强硬,说一不二,而且非常重视土地工作,对征收农民土地的做法尤为强硬。

2010年3月刘荣照当选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国土房管、土地储备开发等相关工作。

审判

在迎来48岁生日的时候,刘荣照也等来了一场审判。9月17日上午,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在广州花都区法院开庭。检方指控其在8年时间里涉嫌受贿近1500万元,并滥用职权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n

对部分指控有意见

9月17日上午约10时,来自广州市中院、广州市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及两名辩护人陆续入座。随后,身着暗红色马甲的刘荣照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10时13分,庭审正式进行。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用了10多分钟。根据起诉书上的指控,不少犯罪事实多发生在刘荣照任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公诉人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荣照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荣照吐词清晰,精神状态看起来很好,与以前的一些照片相比,也没有明显的变化。对于指控,他表示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意见,尤其是对部分受贿事实的指控有意见,认为不属实。而对于滥用职权罪的指控,他希望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来确定是否构成相关罪名。

公诉人在问话的一开始,就向刘荣照表示,身为曾经的法官,公诉人希望其在法庭上如实供述相关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n

滥用职权倒土地

据检方起诉书称,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的闲置土地。

时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年底,刘荣照伙同嫌犯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的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人民币50万元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

在陈就泉还没有完成出资的情况下,荔城街道办在2005年11月提前向陈就泉名下的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首笔土地整合款252万元。在陈出资完毕不到两个月里,荔城街道办又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万元。

检方表示,两次共支付了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实际获利478万元,此举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n

索贿受贿1500万

据广州市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早在2003年1月,刘荣照任职新塘镇镇长时,便开始涉足受贿,此时距其1996年正式步入官场刚好7年。

2012年8月14日,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刘荣照职务犯罪案。通报称,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先后非法收受了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钟某某、胡某某,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等人的财物,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财物近1500万元。

2013年2月28日下午,刘荣照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 0万元人民币。继续追缴刘荣照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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