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9年7月生,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1]研究方向是财税法、担任经济法、担任知识产权法、担任领域法。
    中文名:刘剑文 民族: 出生地:湖北武汉 毕业院校:安徽财经大学 学位/学历: 职业: 专业方向: 职务: 学术代表作: 主要成就:

人物经历

1979.9—1983.7在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9—1986.7在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9—1997.5在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在职),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6.7—1993.5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

1992.3—1997.1担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

1995.5—1999.12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7.1—1997.12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7.7—1999.6担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在职)。

1998.6—1999.6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1999.7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5至今担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30余项国家级或者部级课题。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期刊、报纸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出版《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强国之道——财税法治的破与立》《理财治国观——财税法的历史担当》等60余部著作。

荣誉表彰

科研成果曾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等。

社会任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财政部法律顾问、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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