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相啖

割肉相啖

寓言故事
割肉相啖,是一个历史典故。以此讥讽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忘记真正的价值的人。这个也可以反观到,历史上总是对于价值的判断不能绝对的正确,但历史的不断推进我们可以借鉴的越来越多,自然会有更多照亮周边的灯光。[1]
    中文名:割肉相啖 出处:吕氏春秋·卷十一·仲冬纪·当务 五笔:pdmwshgkooy 体裁:寓言故事 比喻:因一时虚荣心,而忘记真正的价值

原文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①,其一人居西郭。卒然②相遇于途,曰:“姑③相饮乎!”觞数行④,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⑤求肉而为⑥?于是具⑦染⑧而已。”引抽刀而相啖⑨,至死而止。勇若⑩此,不若无勇。 

――《吕氏春秋·当务》

翻译

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说:“我们难得见面,我们暂且去喝酒吧。”喝了几轮酒后,一人说:“要吃肉吗?”另一人说:“你,是肉;我,也是肉。这样的话还要另外找肉干什么?在这里准备点豆豉酱就行了。”于是拔出刀匕相互割对方的肉吃,直到都流血死了才停止。要是像这样也算勇敢的话,那还不如没有勇敢。

注释

①郭:城墙。这里指城。

②卒然:突然。卒同“猝”,突然。

③姑:姑且。

④觞数行:酒过几巡。觞,shāng,酒杯;行,háng,巡行,轮流喝一次叫一行。

⑤革:更。

⑥尚胡革求肉而为:那么还要肉干什么?

⑦具:准备。

⑧染:豆豉酱。

⑨啖dàn:吃。

⑩若:像。

哲理点拨

二个莽夫为了争夺“勇敢”的名声,竟然相互割对方身上的肉吃,直到最后,由于流血太多,两个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相互自残,实际上是误解了勇敢的内涵。

什么叫做“勇敢”?勇敢不是表面的鲁莽,而是一种理智的信念。人的勇敢有大小之分,不顾结果冲动行事,是毫无用处的。而真正的勇敢的人为求得有道的结果去做常人不敢做的事。如果将勇敢的真正的含义误解,而以一种冒失的方式进行的时候,就会造成许多无意的行为,包括浪费生命。

这两个人错在把杀人和被人杀,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蛮残忍行为当成了勇敢的表现。

启示

我们做人要做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勇敢或做没有意义的盲目崇拜,否则会闹出笑话,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受到伤害,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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