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电话业务

公用电话业务

在城市街道和其它公共场所设置的电话机
电话局在城市街道和其它公共场所设置电话机供用户通话的电话业务。公用电话是市内电话业务的一种,市内电话业务是市、县或相当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区或城镇以内的电话用户相互通话的电话业务。
  • 中文名:公用电话业务
  • 外文名:public telephone services
  • 应用领域:电话业务

简介

公用电话是指经当地邮电局(电信局)批准同意,设置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以及农村乡镇、公路沿线等地,供用户使用,并按规定收取通信费用的电话设施。公用电话可根据当地需要,开放下列全部或一部份电信业务:1、本地电话业务;2、国内、国际、港澳台长途电话业务;3、传真业务;4、来话传呼:在核定范围内传呼受语人、简单来话代传或接受寻呼等回话;公用电话主要适合于旅游、外来务工、野外作业等流动或相对流动的、不便安装固定电话的用户群。如学生、军人、外来务工者等。

公用电话是市内电话业务的一种,市内电话业务是市、县或相当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区或城镇以内的电话用户相互通话的电话业务。服务范围包括市话营业区域和基本营业区域。市话营业区域是已开放市话业务的地区。基本营业区域是市话用户比较集中,且主干线路已到达的地区。基本营业区域以外的用户为界外用户,需加收界外月租费,没有线路的地方需用户自行架设线路。营业区域以外的用户另加收区外电路附加费。市内电话业务按用户装用的设备和电话局提供的服务分为:普通电话(正机)、电话副机及附件、同线电话、合用电话、用户交换机和分机、中继线、临时电话或专线、公用电话,无绳电话、复用设备、租杆挂线、租用管道、代维设备、程控电话特别服务等项目。

设置地点

公用电话一般装设在繁华街道、居民住宅区、码头、车站、机场、旅游点、商店、医院和邮电机构营业窗口等方便群众使用的地点。公用电话点在室外沿街明显地方悬挂统一式样的“公用电话”标志牌。

种类

公用电话分有人管理和无人管理两种。有人管理的公用电话可采用普通电话机,由管理人员向发话人收取通话费用。无人管理的公用电话则采用具有自动收费性能的电话机,自动收取每次通话的费用。

自动收费公用电话机有按次计费的,也有按时间计费的。自动收费公用电话机不止一种。有适用于兼通市内、长途和国际电话的投币式公用电话机,发话人先投入若干硬币后,机上即显示所投的款数,通话后按通话时间计费,将余款退给发话人。也有采用卡片存储预付款信息方式的自动收费电话机,发话人可向特定的出售机预付存款购买记录卡,使用公用电话时将卡片插入电话机的收费插口,机上即显示存款数字。通话结束后,自动扣除本次通话费而将余款数显示出来并记录在卡片上。卡片退给发话人,以供继续使用。中国公用电话服务中有传呼公用电话业务,为没有装置电话的发、受话人提供便利。每个传呼公用电话服务点有一定的传呼区域范围,发话人将受话人的姓名、地址和发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告知该传呼公用电话的服务人员,通知受话人回叫。不需要回叫时,传呼服务人员将发话人发话的简要内容转告受话人。使用传呼公用电话,发话人须付通话费,受话人须付传呼费。

经营方式

分为邮电机构自办和委托代办两种。代办公用电话除供发话人拨叫市内电话外,可根据当地需要和条件,办理市内传呼和简单来话代传,并可兼办长途电话业务。

计费

使用公用电话一般按次按时计收通话费。市内通话每3分钟计费1次。一般市内通话,有人管理的公用电话是向发话人收取现金,并给出通话凭证;无人值守的投币式公用电话,投入定额的硬币后即可使用。磁卡式公用电话,插入磁卡后即可使用。市内传呼或传话向受话人收取的服务费归代办户所得。

管理

公用电话是城市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广大居民的重要通信工具。电信企业应依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公用电话。通过街道、居委会等组织,选择符合条件的代办户和服务人员,并签订服务合同。电信部门应设专人对公用电话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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