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营养教学职业技能人才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1]
  • 中文名:公共营养师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职业:
  • 主要成就:
  • 英文名:Public nutritionist
  • 颁布部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分类:临床营养师、公众营养师、食品营养师、运动营养师等

职业介绍

公共营养师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营养师率先由国务院国资委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在全国推行,为了简化培训内容,营养师还因其与不同的对象结合分成为临床营养师、公众营养师、食品营养师、运动营养师、餐饮营养师等。公共营养师出现时间为2005年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位分类

临床营养师:主要从事与疾病有关的营养工作,为病人制订合理的膳食,设计适合不同病人的食谱等,主要在医院工作,又常称为营养医师。此类营养师多为医学院/医科大学的预防医学系毕业。

公众营养师:又称为公共营养师,其工作与公众有关,主要从事营养知识的传播、群体性的营养调查、各种与营养相关的社会活动策划,以及与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有关的影视文学等作品策划也是其工作的内容。其工作内容多为营养知识之类的无形产品。

食品营养师:主要在食品企业工作,主要负责食品的开发之类的与食品相关的营养工作。

运动营养师:是为运动人员提供营养指导的营养师,职业运动员或运动爱好者,他们的运动量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运动量较大,其营养需求与常人有较大的不同。所以该类人群的营养有特殊的要求,应该有专业的运动营养师进行,有利其健康。

餐饮营养师,主要从事与餐饮有关的营养工作,如营养配餐方案,营养食谱的开发,营养配餐员的培训,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等。

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营养师基础、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咨询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

职业培训

公共营养师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后,从事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报考级别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颁发营养师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就业情况

就业方向

能胜任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各类餐饮业及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从事膳食营养的评价、管理和指导工作,以及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就业前景

我国公共营养师缺口达400万人,公共营养师将是我国最热门的职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法》规定:在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医院、学校、餐饮机构、特殊职业工作部门、社区、集体供餐单位均配备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将强制准入。未来营养师会象医生一样,拥有了让人羡慕的高收入和地位。

由于膳食不合理、营养失衡所引发慢性病的健康问题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聘请营养顾问成为现代人的消费时尚。而公共营养师成为国家新职业,也为从业者提高了职业身份和社会认知度。家庭营养顾问年费8000元左右,企业营养顾问年费5万元左右,中等水平的公共营养师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

就业领域

公共营养师将在6个行业产生就业岗位超市、餐饮、减肥都需要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的就业主要有六个方向,为餐饮单位或单位食堂把关、做营养品企业营养顾问或培训师、美容营养顾问、减肥营养顾问、超市营养顾问、成为私人营养顾问。

1、诊所营养师:通常在医院、社区健身中心或保健机构工作,负责确诊病人的营养问题,列出保健计划,并监督饮食变化的有效性。

2、餐饮服务管理营养师:营养师加盟餐饮服务管理行业,使得不管是一日三餐还是零食小点都能够安全、卫生、成本经济地预备和配送。

3、营养咨询师:为个人、机构、商务组织提供有关营养、食疗和餐饮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建议,这类营养师一般在专业咨询机构工作。

4、公共保健营养师:在社会公共保健领域和社会服务部门工作,负责了解大众的营养需求,确认社区中的营养问题,提出营养教育项目和健康促进战略,并向其它公众部门、专家和公众提供讯息与咨询服务。

5、商务领域中的营养师:多为食品和制药公司、市场协会和餐饮服务供应商服务。营养师们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研究,对管理和市场提出专家性意见,促使企业生产出更好的食品和营养产品并投放市场。

6、研究性营养师:通常在大学、保健机构和企业工作,负责制定研究项目的计划并执行。这些项目能从根本上提高医疗护理水平,节约餐饮服务成本。

资格认证

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

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证书种类:

1、国家级职业培训证书: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直接颁发,是国内唯一由部级单位直接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证书全国通用。

2、省级职业资格证书:

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现状

劳动保障部表示,我国这个职业的缺口将达400万人。据了解,在台湾,医院营养师的月薪可以达到10万新台币,甚至更高。北京的一些高档社区已经出现营养师。据人力资源机构透露,这些营养师每服务一个对象,收入平均2千至3千元,若在保健品公司讲课,月薪可超万元。

发展历程

随着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普及,营养师职业的教育培训项目逐渐升温。特别是在2004年10月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以及2005年3月全国人代会上颁布《国民营养条例》议案的提出,更使得营养师的培训认证市场空前火爆。

为加快营养方面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并配合《国民营养条例》起草工作,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05年的5月16日正式向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与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公共营养师新职业建议书》,并顺利通过新职业论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的《关于健康管理师等建议职业的意见》中明确表示“同意将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医疗救护员建议职业列为新职业”。公共营养师作为第四批新职业于2005年第三季度职业发布会上正式发布。

鉴于公共营养师历来是公共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职业管理的有关程序,卫生部办公厅于2005年11月14日发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将医疗救护员等3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国家职业的函》(卫办人函〔2005〕499号)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建议将公共营养师纳入卫生行业特有国家职业管理。

2005年11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劳社厅函〔2005〕425号)函复卫生部办公厅,“鉴于公共营养师涉及的行业、部门较多,如需在卫生系统单独开展这一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可请你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研究”。

同时,为使该职业能顺利的、科学的开展鉴定工作,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组织专家完成了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教材的开发编写工作。公共营养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6年12月27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十五批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6〕33号))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共营养师的意见以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进度,同时考虑到该职业人员的培训模式、服务方式、从业岗位均与卫生行业密切相关,2007年2月6日,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出《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函》(卫职鉴报〔2007〕2号),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议由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率先在卫生系统内开展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的鉴定工作,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起到示范性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出《关于同意在卫生系统开展公共营养师试验性鉴定的复函》(劳社鉴〔2007〕51号),同意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2007年7月份的全国统考日期间,在北京举办一次卫生系统人员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验性鉴定”。

根据此回复意见,2007年7月22日,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145名考生参加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试点鉴定工作,有效的验证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方案,为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推广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此基础上,根据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之前达成意见,2007年8月14日,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在卫生系统继续开展公共营养师试验性鉴定的函》,建议“在2007年9月、11月的全国统考日在卫生系统开展公共营养师三级、四级试验性鉴定”。

2007年9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公共营养师试验性鉴定工作的通知》,“决定9月23日在北京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等6个省(直辖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试验性鉴定工作”。

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解决自身个别地方分支机构前期一些不符合政策鉴定造成的遗留问题,擅自调整了试点鉴定方案,将卫生部门鉴定机构完全排斥于考务管理工作之外,加之部分劳动鉴定部门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专业能力及考核经验不足,使得此次鉴定考试组织混乱、技术操作水平低下,严重影响了此次鉴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如:个别省级鉴定中心带错考试试卷,导致考试时间延迟,没能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点开考;有的考点没有在密封考场前进行设备调试,考试时无法播放试题,导致临时更换教室;有的省级鉴定中心没有提前通知考点准备专业能力现场操作的用具,考试当天才匆忙准备;有的省级鉴定中心在发放的准考证上通知8:30开考,临时又更改为8:00考试;更有甚者个别的省级鉴定中心居然用儿童玩具的布玩玩来替代婴儿模拟人来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另外,此次鉴定合格后颁发的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鉴定中心三方联合用印。但由于此前部分省级鉴定中心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就在属地范围内按照自己制定的地方标准进行了公共营养师的鉴定,并颁发了省级鉴定中心用印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地方职业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差距较大,而且个别省还存在乱发证的现象。

甚至就在试验鉴定考试的当天,有的试点省的劳动部仍按地方标准同时举行鉴定。由于此种情况,之前地方按照地方标准发放的证书与此次颁发的证书发证机关用印相同,使许多考生不太愿意接受此种证书。上述种种,这些情况在考生、专家以及参加试验性鉴定的大学中造成了较大的负面舆论,严重影响了此次国家级考试的规范性与权威性。

以上是关于公共营养师这一职业从确立到至今的一些情况介绍。但就营养师的培训和认证在国内的发展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2004年至2005年

公共营养师确立为国家职业之前

这一阶段,正是职业培训及考试认证市场初步发展的时期。同时,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于健康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医学卫生类的培训及认证项目成为了这一市场的热点,尤其是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就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及《国民营养条例》起早工作的俩次讲话以后,“营养师”便成为了这一市场最为火爆的项目,并逐步升温至今。

在这一时期内,如世界健康联合会、国际认证与注册协会国际营养师项目等纷纷以各种名义陆续开展与营养师相关的培训及认证项目。

其中很多机构均是堂而皇之招摇而身份不明,牟取暴利为目的而无所不用,如:国家唯一认证、行业从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国际通用认证等等。这些项目,严重的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相关法规及国家有关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政策,而且其培训质量低下、考核管理混乱,证书买卖大行其道、资格名称无奇不有。某些的项目证书从最初8000余元而一证难求到后来300余元无人问津,整个过程毫无科学性和严肃性,彻彻底底的商业运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05年至2007年7月

这一阶段,公共营养师经由卫生部申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成为正式的国家职业。这一举措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这一职业的认证和资格授予政策要求,对于规范培训市场,肃清不良机构的违规行为起到极大的作用,一些前期从事相关认证的机构纷纷推出了市场。虽仍有个别仍在继续开相关的认证项目,但已难成气候。

在该职业发布以后,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要求,应在该职业标准正式颁布以后方可进行有关鉴定,为此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标准编写工作。但个别地方省市劳动保障的鉴定机构,没有执行国家鉴定有关要求,擅自开展该职业的认证与鉴定工作。

因此时即没有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也没有规范的鉴定方案出台,各个省市劳动鉴定部门各行其政,造成各地职业解释五花八门、职业标准一地一样。其考核也相对混乱,某地市一级的劳动鉴定机构甚至是先发证后鉴定,其工作方式令人不可思议。某省仅一省此类证书就发放逾万!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的严肃性和国家制度的规范性。2007年卫生行业试验性鉴定至今

2007年7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145名考生参加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试点鉴定工作。其中有70余名考生通过鉴定并获得公共营养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自此,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营养师及正式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关于这段情况,前面已有相关介绍,在此不再复述。

另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分组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第四十四条: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公共营养师这一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如此的认证管理,是对人民生命健康极端的不负责任。

主要课程

基础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营养学基础课程:基础营养学。

营养学进阶课程:临床营养学、营养病理学、营养免疫学、营养药理学、肿瘤营养学、自由基毒理学、营养基因组学、营养蛋白质组学。

现代医学课程: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理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诊断学。

传统医学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药膳学、中医食疗学、中医保健学。

食品卫生学课程: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学。

特殊技能课程:烹饪学。

其他课程:卫生法规与监督

报名材料

2张二寸、4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及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2份。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答辩流程

1、签到----轮候;

2、叫号----进入;

3、自我介绍:姓名、学历或技术背景、培训单位、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等;

4、论文简介;

5、主考官提问;

6、答辩委员提问;

7、结束;

8、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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