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婚姻

入赘婚姻

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婚姻形式
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不事铺张。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1]
  • 中文名:入赘婚姻
  • 外文名: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s bride's family
  • 别名:倒插门、入赘、招女婿、招亲
  • 释义:男子婚于女家并成为其家庭成员

历史背景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 玉英女儿有如此美才,后日不舍得嫁他出去;访一个有才学的秀士入赘家来,待他夫妇唱和,可不好么?”

清·李渔《凰求凤·媒间》:“ 乔老爷无子,只有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门,要你过来入赘的。”

丁玲《夜》:“他也曾离开过这里,挟着一个小包卷去入赘在老婆的家中,那时他才二十岁。”

古时仪式

旧时,入赘之日,由女家备四人轿,并用行人执事,专迎新郎,俗称“抬郎头”,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轿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转,似男家迎娶,到门拜堂。亦有新娘不坐花轿,届时男女拜堂成亲,礼节仪式从简。

入赘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儿亲自挑选,从这一点上说,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里,单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的婚姻更胜一筹。

风俗

入赘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女方家族延续的问题,古时家族延续是个无比重大的问题,中华文明之所以传承几千年,跟我们重视家族是分不开的。中华文明是个男权社会文明,是以家族延续为主要线索的文明,当家族延续到某一代,只剩女性无男丁时,便会考虑招婿以延续家族,其他方式如过继、领养、干亲等。

因计划生育等原因导致入赘习俗弱化和丢失现象很严重,很多年轻人没见过、不理解这项传统。

古时女方嫁入男方,在女方姓名前要加上男方姓氏,这种情况目前在港台地区仍很常见。入赘时男方要改姓改名,随女方的姓氏,并承女方的派(辈),只保留名(有时名也会改,由女方家长改),这也是入赘时男方觉得屈辱的原因之一。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子女称呼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称呼不变。

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

男婚女嫁和入赘是两种不同的婚姻模式,殊途同归,结果都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好。不过,受传统观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可能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付出更多的努力。一般来说,入赘婚姻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双方家庭存在不对称性,为达到平衡而采取的婚姻模式,因此这与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双方家人达成谅解,克服困难,而其中,入赘男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另外,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入赘到女方家庭生活,男方要适应的就不只是妻子一人,还有妻子的家人,因此要付出更多。

叫法

入赘又称入舍,意即进入女家屋舍,成为女家的人。

潮汕还有三种名称,一种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没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说没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种叫“冲滚水”,民间传说某地有一屠夫死后,其妻招一光棍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对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冲滚水,故有此称。另一说“充滚水”即趁热在婚之意,再一种叫“叠墙卫”。借用建筑名词接叠半截不全的墙壁之意。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墙壁,有了男人,如房屋墙壁完整,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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