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

元首

词语
元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首席元老和国家第一公民的意思。元首的意思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现多指共和制、联邦制的总统、国家主席等和君主制的皇帝、国王等。元首一般都是由监察官根据财产、声势等,从元老院的成员中挑选出来的。表面上屋大维宣布恢复共和制,实际上他已窃取了罗马共和国的一切重要官职,他是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首席法官和最高统帅。元首制确立的那一年——公元前27年,也就是罗马帝国开始的日子。
    中文名:元首 外文名: 拼音:yuán shǒu 近义词: 反义词: 德语:Führer(为领袖之意,被错翻译为元首) 英语:Head of state 产生地点:古罗马帝国 首个元首:古罗马帝国奥古斯都屋大维 现代含义:国家最高领导人

释义

1.指头,脑袋。

先秦《逸周书·武顺》:“元首曰末。” 孔晁 注:“元首,头也。”n晋葛洪《抱朴子·诘鲍》:“远取诸物,则天尊地卑,以著人伦之体;近取诸身,则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n宋梅尧臣《目释》诗:“我居元首间,分并日月光;左右各照曜,盲一岂相妨。”n清唐甄《潜书·宗孟》:“如元首手趾,皆如我所欲至,夫如是,乃谓之能尽性也。”n

2.指国家领导人。n

唐《秦王破阵乐》:“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n先秦《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孔晁注:“元首,君也。”n西汉司马迁《史记·夏本纪》:“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喜哉!”n三国 魏曹丕《灾异免策三公诏》:“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辠己之义乎?”n宋司马光《谢门下侍郎表》:“臣避命弗获,居宠为忧,谨当承元首之明,竭股肱之力。”n现代陈毅《开国小言》诗:“元首耀北辰,元戎雄泰岱。群英共检阅,盛业开万代。”n

3.指为首者,祸首。n

北齐魏收《魏书·刑罚志》:“若羊皮(费羊皮)不云卖,则回(张回)无买心,则羊皮为元首,张回为从坐。”n五代赵莹《旧唐书·韦虚心传》:“景龙中,西域羌胡背叛,时并擒获,有敕尽欲诛之。虚心论奏,但罪元首,其所全者千馀人。”n

4.指创始人。n

清钱谦益《采花酿酒歌》:“采花酿酒谁作法,终古修罗是元首。”n

5.指新年的开始。n

唐《晋书·律历志中》:“汤作《殷历》,弗复以正月朔旦立春为节也,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首。”n

6.狭义的范围n

专指历史人物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自称是德意志的首席元老和第一公民,故合称“元首”)

词语来源

“元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首席元老和国家第一公民的意思。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有着不同的内容。

罗马共和国,元首是指元老名单中的第一名,即首席元老。只是当执政官征询意见时,元首有权第一个发言。元首一般都是由监察官根据财产、声势等,从元老院的成员中挑选出来的。

公元前28年,屋大维当选为执政官。他以执政官的身份对元老院进行了“清洗”。清洗后的元老院增加了大批拥护屋大维的新贵,从此元老院成了屋大维的驯服工具。表面上屋大维宣布恢复共和制,实际上他已窃取了罗马共和国的一切重要官职,他是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首席法官和最高统帅。接着,元老院又授予他“奥古斯都”(意思是“神圣的”和“至尊的”)及“元首”的称号。从此,元首和执政官合二为一,屋大维虽保留了共和国的形式,但是他独揽行政、军事、宗教和司法大权,成了事实上的专制君主,罗马共和国名存实亡。

因此,后世的历史学家就把这种屋大维式的个人独裁统治,称为“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简称为“元首制”。元首制确立的那一年——公元前27年,也就是罗马帝国开始的日子。在现代历史中,元首这一称谓逐渐演变为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ACG界一般指阿道夫·希特勒。元首的愤怒,是网友对《帝国的毁灭》这部电影片段的多部恶搞作品的总称,用来发泄对某些现象或人物的不满。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各种版本已经超过15000个。原电影是一部讲述希特勒自杀身亡前十二天的经历的影片,视频借用希特勒召集其手下开会的一个场景。自从《帝国的毁灭》上映之后,youtube上就已经有元首的愤怒桥段的恶搞视频出现。国内较多的是音mad跟恶搞。其他用做恶搞元首的素材还有1935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行动目标希特勒》。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指共和制、联邦制的总统、国家主席等和君主制的皇帝、国王等。可能握有实际权力(比如美国总统,中国的国家主席等等),也可能只是礼仪性的(比如英国的国王或女王)。

各国国家元首的名称和产生方式不尽相同。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元首,通常由世袭产生,集国家权力于一身,人们称之为国王、皇帝、国君等。到近现代,在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沙特阿拉伯、摩洛哥等国称国王,卢森堡称大公,科威特称埃米尔,都由世袭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英联邦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名义上由英王担任,实际上是由英王任命的总督代行该国国家元首的职能。在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一般称总统或国家主席;其中,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称国家元首为国务委员会主席、革命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等。它们通常按宪法规定,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一般有: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召集议会权,外交权,统帅武装部队权,赦免权,荣典权等。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由于各国政体不同,国家元首行使的实际权力也不尽相同。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 ,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国务实权,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和礼仪性的活动,因而被称为虚权元首。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元首为国家最高政府首脑,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均负有实际的直接的责任,拥有很大权力。根据国家元首组织构成的不同,国家元首分为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在大多数国家,国家元首由个人担任并行使其职权的,为个人元首。有些国家,国家元首的职权由集体行使,为集体元首 , 如圣马力诺共和国的国家元首由具有同等权力的2名执政官共同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联合行使。

纳粹党将其党魁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称为“元首”;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几年之后,总统兴登堡陆军元帅年老病故,希特勒废除总统一职,元首兼帝国总理成为最高头衔。二战结束后,德国元首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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