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大型国际银行间互相借贷的基准利率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英国银行家协会根据其选定的银行在伦敦市场报出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进行取样并平均计算成为基准利率。是伦敦金融市场上银行之间相互拆放英镑、欧洲美元及其它欧洲货币资金时计息用的一种利率。
    中文名: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 英文简称:LIBOR 释义:英国银行家协会根据其选定的银行在伦敦市场报出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进行取样并平均计算成为基准利率。 生成机制:包括计算公式、公布时间等 雏形形成时间:20世纪70年代 作用:商业贷款、抵押、发行债务利率 颁布单位:英国银行协会

简介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LIBOR)已成为全球贷款方及债券发行人的普遍参考利率,是目前国际间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市场利率基准。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英国银行家协会根据其选定的银行在伦敦市场报出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进行取样并平均计算成为基准利率。是伦敦金融市场上银行之间相互拆放英镑、欧洲美元及其它欧洲货币资金时计息用的一种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由伦敦金融市场上一些报价银行在每个工作日11时向外报出的。该利率一般分为两个利率,即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两者之间的差额为银行利润。通常,报出的利率为隔夜(两个工作日)、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期的,超过一年以上的长期利率,则视对方的资信、信贷的金额和期限等情况另定。

在伦敦金融市场上,有资力对外报价的银行仅限于那些本身具有一定的资金吞吐能力,又能代客户吸存及贷放资金的英国大清算银行、大商业银行、海外银行及一些外国银行。这些银行被称作参考银行。由于竞争比较充分,各银行报出的价格基本没有什么差异。参与伦敦金融市场借贷活动的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均以这些报价银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自己的利率。

由来与发展

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只是银行之间为调整头寸不足而从事英镑短期交易的市场,60年代后,随着伦敦金融领域里银行同业之间的相互拆放短期资金活动增多,伦敦同业英镑拆放市场开始取代贴现市场,成为伦敦银行界融资的主要场所,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成为伦敦金融市场借贷活动中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

随着国际金融业务的扩张,业务迅速拓展到欧洲美元及其他欧洲货币,形成了“欧洲货币批发市场”。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就是这些货币的借贷利率。

以后,随着欧洲美元市场和其它欧洲货币市场的建立,国际银团辛迪加贷款及各种票据市场的发展,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在国际信贷业务中广泛使用,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关键利率。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及海外金融中心均以此利率为基础确定自己的利率。

利率确定

各种货币的利率水平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同时与该货币的国内利率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基础利率,是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标准或依据。一般的做法是:存款利率是在拆借利率的基础上下减若干百分点,贷款则上加若干百分点。

同业拆借利率的期限为隔夜、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1年以上的利率以3个月或6个月期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视具体情况附一定的加息率,一般在0.25~1.75%之间,并在约定的期限加以调整。在伦敦金融市场上经营欧洲货币业务的银行有数百家,但能报出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只有30多家吞吐能量很大的主要银行,其他银行都是它们的顾客,习惯上称参考银行。

按惯例每个工作日上午11时向外报出自己的拆借利率,通常报两个价:拆入利率和拆出利率,两者之间差距很小,一般只差0.25~0.5%。各主要银行的拆借利率报价不一定相同,一般相差0.0625~0.125%,所以具体一笔拆借款利率的确定可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或者按各行报价的平均水平计算。由于欧洲货币市场上各种借贷业务的期限、货币种类及借贷者的资信不同,各个市场,甚至每笔业务都存在利率的差异,这就必然使套利和套汇活动十分活跃。

影响

Libor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影响着大量互换和期货合约、大宗商品、衍生品、个人消费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以及其他交易,是一个规模以万亿美元计算的金融交易市场的基础,甚至影响着央行对货币及经济政策的判断,在全球市场上的地位举足轻重。

从LIBOR变化出来的,还有新加坡同业拆放利率(SIBOR)、纽约同业拆放利率(NIBOR)、香港同业拆放利率(HIBOR)等。

操纵案

2012年6月,Libor(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操纵案爆出,金融市场大为震惊。由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牵头的Libor操纵案的调查在一年前就已经开始,包括英国、日本、欧盟等三大洲的监管部门共同参与,重点调查2007至2008金融危机期间银行内部及银行之间是否存在操纵Libor、Euribor(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借利率)和Tibor(东京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串通行为。

有数十家欧美银行先后接受调查,调查范围从伦敦同业拆借市场扩大到欧洲和东京同业拆借市场,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日本和加拿大等多国监管机构也相继介入。据海外媒体报道,除巴克莱银行外,瑞银集团、德意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汇丰、花旗集团、美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20.23,0.16,0.80%)等机构也因涉嫌操纵利率受到监管机构调查。监管部门的文件显示,这些机构的交易员不仅相互串通人为改变美元LIBOR报价,也涉嫌操纵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日元LIBOR报价和东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巴克莱银行是第一个与监管积极合作,达成和解和接受罚款的银行。

2012年6月27日,巴克莱宣布,就涉嫌操纵Libor一事与英美监管达成协议,巴克莱将支付总额为2.9亿英镑(4.5亿美元)的罚金,以平息相关调查。

LIBOR改革成大势所趋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行长默文·金近日建议,在9月9日瑞士巴塞尔举行的全球央行行长和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上,就是否对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进行改革展开讨论。默文·金为此还专门致信各国央行行长,急切呼吁对LIBOR进行彻底改革。

巴克莱银行曾在2005年至2009年间试图操纵和虚报LIBOR及欧洲银行同业欧元拆借利率,因而在6月底被美英监管机构曝光,并被罚款4.53亿美元。英国央行副行长保罗·塔克将这一丑闻斥之为“银行业的污水坑”。巴克莱银行丑闻造成的负面冲击非常大,其直接后果就是让银行界蒙受巨额经济损失。除了巴克莱遭到4.53亿美元罚款及股市狂跌造成的损失外,美国和欧盟为此展开反垄断调查的潜在后果,还将导致对相关银行处以数十亿美元的罚金。之后,巴克莱丑闻不断发酵,目前多家大型跨国银行正在接受相关调查。调查发现,欧洲银行业间同业拆借利率也存在类似问题,有10余家欧洲银行涉嫌介入造假。如果事实成立,这些银行可能面临总共高达220亿美元的罚款与赔偿。

更为严重的是银行业赖以生存的信任和声誉因此遭受重创。英国《金融时报》指出,卷入此事的银行家们辜负了公众对他们的重要信任,他们利用这一信任为自身谋利,并向外界隐瞒了他们的真实借贷成本,很难再找出什么事情能够比这件事更糟糕。目前,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和加拿大央行行长卡尼都曾提出过替代LIBOR的可能性。看来,清理银行业的这个“污水坑”已经逐渐被业界认可,下一届全球央行行长和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很有可能将这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伦敦一向以发达的金融业享誉世界,且有完整的银行操作规程。那么,LIBOR的漏洞究竟在哪里?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给出的答案是,LIBOR“在结构上是有缺陷的”,需要发起一场国际努力,才能恢复这种利率作为全球抵押贷款、衍生品和企业贷款基准的可信度。从巴克莱丑闻发展历程看,伯南克所称的结构缺陷大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银行业文化出现问题,过分追求利润而漠视信誉的重要性;二是银行监管不到位。从披露的信息看,LIBOR的利率定价过程几乎26年没变,而且这一利率基于银行自身提交的利率估值,而非真实贷款数据。这就让一些银行低报利率,冒充健康,以提高其对外竞争力。作为像巴克莱这样的大银行,其操纵利率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就十分严重。因为LIBOR是根据16家跨国银行提供的信息来确定的,全世界总额360万亿美元的金融产品参照这一利率。这一结构性问题早已遭到人们的诟病。

不过,巴克莱银行丑闻也催生了各国对LIBOR改革的决心。欧洲的经济政策制定者们倾向的方案是,创建一个统一的欧元区银行业监管机构。该机构直接对欧洲央行负责,并对大型银行进行监管。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表示,欧盟将对金融管理机制进行改革,重新审查包括LIBOR在内的市场指数的编制过程是否完全接受监管。他认为,指数的编制过程应该更加透明。也有一些国家的财政官员及监管者建议,对LIBOR进行彻底改革,如扩大参与报价的银行范围、强迫他们对实际交易进行报告等。总之,LIBOR改革迫在眉睫,只有这样,才能恢复市场对这一指标利率的信心。

金融监管

首先,完善现有的Libor定价机制。样本行太少是Libor易被操纵的制度因素之一,因此,应当采取自愿申请加入或根据资格认定选取等方式,增加报价行的数量。同时优化报价成员的结构,改变以欧洲报价行为主体的结构,增加其他地区的报价行数量,使报价利率更具合理性。此外,在报价方式上可以采取匿名报价方式,减少报价行因担心过高的报价会引发外界关注而人为压低报价的行为。

其次,应当健全现有的信息披露机制。Libor被操纵在金融危机期间时有发生,但近期才频繁曝出丑闻,这与银行的信息披露不足有很大关系。因此为确保Libor数据的真实性,应加大对报价行的信息披露。

第三,监管机构应当加强Libor的报价监管。金融危机期间,Libor持续下跌乃至低于美国联邦基金利率,此外各大银行在CDS溢价持续上升的情况下Libor报价却持续走低。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各大银行在报价时故意压低了自己的融资成本。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外部监控,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防止Libor的报价出现异常。BBA作为Libor的管理机构,应当对从初始数据的获取到公布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对银行之间的交易采用集中清算的制度,力求得到准确可靠的利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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