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士吉

俞士吉

俞士吉
俞士吉,男,出生于1354年,号栎庵,晚号大瀛海客。明初,举为贤良方正。洪武三十年(1397),中举人,授兖州府学训导。
  • 所处时代:明朝
  • 出生日期:1354年
  • 出生地:浙江象山
  • 字:周贞
  • 号:栎庵,大瀛海客
  • 主要成就:栎庵自怡稿》,下西洋

人物简介

俞士吉(1354—1430) 又说生卒年为(1360—1435.6.25),字周贞(又说字用贞),号栎庵,晚号大瀛海客。明初,举为贤良方正。洪武三十年(1397),中举人,授兖州府学训导。建文中,上疏言时政得失,为朝议所允,晋监察御史,出按凤阳徽州,继出按湖广。永乐元年(1403),以政绩擢右佥都御史,奉使朝鲜。时浙西大水,命偕户部尚书夏元吉,往督农政。二年,湖州灾,奏捐粮六十万石赈民。三年夏,浙西大饥,又随夏元吉发粟三十万石往赈。四年(1406),命以礼部侍郎衔出使日本,封其国山为“寿安镇国之山”。六年(1408),为襄阳知府。时仁宗在东宫,闻士吉善诗,询以古诗唐律,命作《圣节》诗各一体,援笔立成。宣德初,授南京刑部侍郎,越五年致仕。史传称其“仪表修洁,举止清雅,文采蔚然,谀之不喜,犯之不怒,伟度洪量汪如”。著有《栎庵自怡稿》。据石浦武氏家谱》载,曾与郑和率船队下过西洋。《明史》有传。

史籍记载

《明史》——列传第三十七

俞士吉,字用贞,象山人。建文中,为兖州训导。上书言时政,擢御史。出按凤阳、徽州及湖广,能辨释冤狱。成祖即位,进佥都御史。奉诏以水利书赐原吉,因留督浙西农政。湖州逋粮至六十万石,同事者欲减其数以闻。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为也。”具以实奏,悉得免。寻为都御史陈瑛所劾,与大理少卿袁复同系狱。复死狱中,士吉谪为事官,治水苏、松。既而复职,还上《圣孝瑞应颂》。帝曰:“尔为大臣,不言民间利病,乃献谀耶!”掷还之。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文言文

士吉,字用贞,浙江宁波府象山县人。永乐三年,浙西大水,士吉与户部尚书夏原吉、通政赵居任、大理少卿袁复奉敕往治,兼督农务。时湖州被灾尤极,亏粮五六十万。同事者以所亏之数反十倍于所输,欲损其数以上。士吉力争曰:“欺君病民,吾不忍为也。虽重得罪,吾自任之。”竟以实闻。上允

纳,悉蠲其输,仍敕发廪赈之,民赖以苏。四年,坐事谪为办事官,寻复原职,命赈恤两浙饥荒。六年,出守襄阳,政清讼简,郡以大治。未几,唐妖妇惑众谋叛,藩臬诸臣悉置于法。士吉以督浚后至,众谓可自为计,应曰:“背死逆命,非臣节也。”遂就狱。上念旧臣,释之。后改刑部侍郎,寻命清理直隶郡县军伍,再莅郡事,绩用尤著。

翻译

俞士吉,字用贞,浙江宁波府象山县人。永乐三年,浙西发大水,士吉与户部尚书夏原吉、通政赵居 任、大理少卿袁复奉皇帝命令前往治理,并监督农业事务。当时湖州受灾最严重,顺势粮食五六十万。一同去处理这项工作的官员 都认为所亏数量太多了,远远超过朝廷准备赈灾的救济物资,就想要不再去赈济这一部分的灾民了。士吉竭力反对,说到:“欺瞒皇上,让百姓受苦,我不忍心这么做。既然灾情严重到这地步,那就让我亲自去那里赈灾吧。”以实禀告朝廷。皇帝批准了他的申请,并按灾情增加了赈灾物资,百姓因此渡过了难关。永乐四年,他由坐事一职调任为办事官,后来复原职,皇帝任命他去赈济两浙荒灾。永乐六年,(他)离开京城后驻守襄阳,他在那里政治清明,襄阳郡得到很大改善。永乐十六年,任期届满,升迁为山东 左参政。永乐十八年(1420)2月,山东东部发生唐赛儿起义,从者数万。山东布政使、按察使都因失职下狱。俞士吉以督浚后至,同僚认为可以说明情况,避免罪责。但他却说:“违背命令而免除罪责,不是臣子应有的节操。”主动投案入狱,勇于承担责任。结果是布政使、按察使均遭诛戮,俞士吉被开释出狱。后来又任命为刑部侍郎,政绩非常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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