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
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是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而保荐人被喻为是中国最神秘的金领。[1]保荐代表人的人数,也成为衡量一个券商投行实力的指标。2014年1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资格证。保荐代表人第一次大规模投入证券市场业务,随着保代们给公司带来收益,保荐制的第一次争议逐渐平息。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系统性地重新规范了IPO标准及程序,将之前以《审核标准备忘录》形式存在的很多内部规定以证监会令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IPO审核去神秘化开始;加之股改之后所有新股发行均为流通股,只是存在最多3年的限售期,大量企业开始想走IPO这条路进入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迎来大发展期。
    中文名:保荐代表人 外文名: 别名: 简称:保代 资格: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 国家:中国

历史沿革

1、2003年——起航

2003年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保荐制起航。

2、2004年——考试、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诞生,处罚初至

2004年3月20日,证券业协会组织第一次保荐代表人考试,1549人参加考试,81家证券公司的614人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39.63%。其中609人注册成为中国第一批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这个职业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上的重要角色。

3、2005年——股改,保荐制入法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5月25日,在三花股份发行、中小板上市公司满50家之后,IPO再次暂停,几乎所有的投资银行从业人员的精力都投向了轰轰烈烈的股权分置改革运动中。保荐代表人第一次大规模投入证券市场业务,随着保代们给公司带来收益,保荐制的第一次争议逐渐平息。

4、200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法和首发办法出台,非公开发行起步,IPO恢复发行,保代身价飙升

2006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这种发行方式第一次出现在资本市场,由于非公开发行的条件极其宽松,对盈利能力没有要求,亏损企业也可以实施,该品种在未来7年的证券市场中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很多保代也凭借着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获得注册。

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系统性地重新规范了IPO标准及程序,将之前以《审核标准备忘录》形式存在的很多内部规定以证监会令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IPO审核去神秘化开始;加之股改之后所有新股发行均为流通股,只是存在最多3年的限售期,大量企业开始想走IPO这条路进入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迎来大发展期。

5、2007年——重量级罚单出现,市场依然火爆,投行大扩招

2007年1月18日,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采取暂不受理推荐的监管措施》,第一单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的处罚出现。“2006年12月7日,财富证券在向深交所报送《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电子表格时,将发行价格9.38元/股错误地填写为9.36元/股,深交所据此在新股申购系统中将南岭民用首次公开A股的限价设定为9.36元。由于深交所交易系统显示的发行价格与发行公告价格不一致,导致原定于12月8日的发行暂停,投资者对南岭民爆的所有申购无效,不得不于12月11日重新进行申购。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2月9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受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六个月内不受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唐劲松、黄崇春负责推荐的项目。”

6、2008年——泡沫破裂,IPO暂停,保荐机构标准提高,投行寒冬来临,会计师律师可以报名考试,保代考试放水

2008年7月9日,证监会在其官网公告“首创证券保荐代表人刘晓山与日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雷茂(于2008年5月由首创证券转会日信证券)保荐的湘潭电化自2007年4月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公司2007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以及全年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5.04%、48.95%、98.57%和89.54%,2007年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下滑63.30%。

7、2009年——IPO发行定价改革,创业板,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2009年5月22日,在沪综指从新一轮的地点1664点上涨1000点后,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淡化对新股定价的窗口指导,培育市场约束机制。这次改革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影响。

8、2010年——绿大地案、胜景山河案爆发,苏州恒久撤销发行,媒体监督形成产业,保代监管加强,保代开始分化

2010年3月17日,在已经完成发行工作之后,苏州恒久突然发布公告称,接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通知,有关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事宜被推迟。最终苏州恒久因其核心专利失效而导致证监会认定其不符合发行条件,6月13日,证监会决定撤销此前关于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于是,苏州恒久上市资格被撤销,退回募集资金款,上市梦碎。

9、2011年——问核制实施,保荐业务工作量剧增,保荐代表人被撤销资格

2011年4月6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开始对首发项目实施问核程序,要求保荐代表人向证监会说明对发行人37项重要事项实施的具体尽职调查程序,如果预审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疑点的,可以要求保荐代表人做出专项说明。之后不久,创业板部也开始实施问核程序。

问核程序实施后,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工作难以再流于形式,证监会对很多事项提出了具体的量化要求口头指引。保荐机构突然发现,之前其执行的尽职调查要求实在是难以满足证监会的要求。于是,保荐业务工作量剧增,IPO项目的项目组将大量的时间投入到了更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中,IPO项目的性价比开始降低!

10、2012年——IPO再次暂停,预披露提前,新大地、天能科技、万福生科案发,IPO堰塞湖,启动财务核查,保荐代表人双签加速贬值

2012年7月底,大盘再次逼近2100点,在全球股市涨得如火如荼之际,中国股市持续低迷,市场矛头再次指向IPO。随着7月低2011年报到期,从2012年8月起,新股审核基本处于暂停状态,整个8月未开发审会,直到9月底才又审了4家,仅通过了一家中矿环保;新股发行也开始放缓,8月份和9月均仅发行12家,而7月发行了20家。既10月10日新股审核暂停后,10月26日浙江世宝发行后也再无新股发行。

11、2013年——财务核查,终身市场禁入,转型,荣呆会,新股发行改革

2013年第1次保荐代表人培训期间,一批在微博上活跃的投资银行从业人员组建了一个微信群——荣呆会,在群里讨论业务,讨论未来的方向。

2013年11月30日,在新股发行已经停了一年多、征求意见稿推出5个半月、市场各参与群体提出大量修改意见后,证监会从善如流,推出了经过大幅修改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12、2014年——取消保代资格证

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一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证监会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准入。

​简介

保代,即保荐代表人

任职资格

(一)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应只认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二)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至少参与过两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一个项目只认定两名参与人员,其中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具备2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担任主管投行业务的公司高管、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或投行业务的其他相关负责人,每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推荐的该类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推荐通道数量的两倍。

2009年证监会将保荐代表人申请条件改为:

(一)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二)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三)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四)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内容

(一)负责证券发行、承销项目的开发及执行;

(二)与项目相关机构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进行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开发与维护客户关系。

职业要求

熟悉经济、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产品及工作规程,熟悉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知识及投行业务的新动向,擅长财务分析、企业估值和融资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具有投行团队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业务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个以上承销项目,具有良好的从业诚信记录。

除名情况

保荐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将其从名单中去除:

1、被注销或吊销执业证书;

2、不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保荐机构撤回推荐函;

4、调离保荐机构或其投资银行部门;

5、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名单中去除的保荐代表人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可再次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自去除名单之日起6个月的,应当重新参加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考试相关

报名条件

(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从业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6月21日,兼职、实习等工作时间不计入从业时间;

(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

2、考点设置: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届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