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
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贯重视教育法制建设。早在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搞好教育立法”。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针对教育体制改革的新情况,重申“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立法工作”。
简介
传统教育主要在于“文教”,而“文教”是将人当作学习的工具,其实质是使人丧失主体权利,使得受教育仅仅是义务的履行。而当前教育权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利的落空。只有依法治教,保持教育公权力和教育私权利的均衡发展,才能保证教育权利的健康发展,保证教育权利的有效推进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