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1]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外文名: 发布单位: 目的: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简称:完税价格表 发文时间:2012年3月26日

简介

发文单位:中国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2年3月26日

实施时间: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

原因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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