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CNTA),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于1985年确定选用"马踏飞燕"作为中国旅游业的图形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全国国际、国内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1993年,国务院决定国家旅游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开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的名称和印章,原名称和印章停止使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外文名: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外文简称:CNTA 行政职能: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行政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全国国际、国内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

1993年3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加入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1993年4月19日,国务院决定国家旅游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8年8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开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的名称和印章,原名称和印章停止使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中国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制定出国旅游和边境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批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外商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大陆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依法审批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注: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司、规划财务司、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司、港澳台旅游事务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驻局机构

监察局。

直属单位

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研究院。

主管社团

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温泉分会。

驻外机构

截止2014年,国家旅游局在1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个驻外机构,分别是:

驻东京旅游办事处、驻大阪旅游办事处、驻新加坡旅游办事处、驻加德满都旅游办事处、驻汉城旅游办事处、亚洲旅游交流中心(香港)、驻纽约旅游办事处、驻洛杉矶旅游办事处、驻多伦多旅游办事处、驻伦敦旅游办事处、驻巴黎旅游办事处、驻法兰克福旅游办事处、驻马德里旅游办事处、驻苏黎世旅游办事处、驻悉尼旅游办事处、驻莫斯科旅游办事处等。

省局

北京旅游局、重庆旅游局、天津旅游局、广西旅游局、广东旅游局、河北省旅游局、河南省旅游局、湖北省旅游局、湖南省旅游局、江西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山西省旅游局、山东省旅游局、新疆旅游局、西藏旅游局、宁夏旅游局、内蒙古旅游局、黑龙江省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局、福建省旅游局、甘肃省旅游局、贵州省旅游局、海南省旅游局、吉林省旅游局、辽宁省旅游局;

青海省旅游局陕西省旅游局、四川省旅游局、云南省旅游局、浙江省旅游局、广西桂林市旅游局、广东广州市旅游局、广东深圳市旅游局、湖北省武汉市旅游局、江苏省南京市旅游局、江苏省苏州市旅游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局、山东省青岛市旅游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游局、安徽省黄山市旅游局、福建省厦门市旅游局、吉林省长春市旅游局、辽宁省沈阳市旅游局、辽宁省大连市旅游局、陕西省西安市旅游局、四川省成都市旅游局、浙江省宁波市旅游局、上海旅游委员会、浙江省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行政权力

行政法规

《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行政审批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组织活动

为着力推动解决部分景区门票上涨过快过高和园中园、票中票等不合理、不规范现象,国家旅游局近日将在全国景区系统组织开展“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部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过快过高,部分旅游景区存在不合理的园中园、票中票,少数旅游景区对落实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军人、残疾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到位,少数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人民群众和游客反映突出。

为此,国家旅游局将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行为。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在全国景区系统组织开展“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据介绍,“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将遵循政府引导、景区自愿的原则,采取公开透明、权威发布的方式。国家旅游局将在广泛征求景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标准。

标准包括全面实行一票制,景区没有价格欺诈行为,按规定全面落实对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军人、残疾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等。凡自愿作出承诺的,即可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

国家旅游局于每年“五一”、“七一”和“十一”旅游黄金周之前,向社会公布“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名单。为鼓励更多的景区加入到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行列,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部门将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的支持,并积极鼓励5A级景区和4A级景区率先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行列。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游客的重要手段,是规范旅游市场的客观要求,也促进景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旅游局希望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国多数A级景区都进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行列。届时,中国旅游景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价格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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