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78年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办公厅设有干部处,这是中央纪委最早的干部部门,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的人事工作,后来由于机关干部人数不断增加,干部管理范围也逐步扩大到各省区市和各部委主要纪检干部。
1981年3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干部管理室。到1989年《中央纪委机关"三定"方案》将干部管理室更名为干部室。1993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原来的中央纪委干部室和原监察部人事司就整合为新的中央纪委干部室。此后一直沿用这个名称。到2004年,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把派驻干部管理也纳入了干部室职责范围。
中央纪委组织部组建之后,其职能相比于原先的干部室而言,管理的权限扩大,管理人数多,职能也更全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中有不少改革内容和组织部的职能有关。
一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根据这一精神,各省区市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提名和考察,同时也包括省级纪委的副书记,这是组织部门职能的扩展。
二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吴玉良说,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有53家派驻机构,下一步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具体方案组织部门正在研究。
主要职责
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