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

军队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军衔制度。军衔制度是世界各国军队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军队管理制度。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的武阶体制。近代军衔制度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之后,经过二三百年的不断发展与传播,最终形成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军衔制度。
  • 中文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
  • 外文名:
  • 适用领域:
  • 所属学科:
  • 适用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
  •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 类型:军衔制度

概况

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历史

1955年军衔制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了解放军采用国际通用的军衔体制。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55式军衔制曾在1955年-1965年间实行,分为6等20级。

分别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未设而实授)

士兵军衔:士官、上士、中士、下士、士兵、上等兵、列兵

1985年军衔制

早在1980年3月20日,中央军委扩大会就明确提出,要恢复军衔制。为了配合军衔制的实施,从1981年开始,我军便着手新一轮军服改革工作。由于这次改革的军服准备在恢复军衔制的同时装备,因此从一开始就叫“军衔服装”。1984年1月,中央军委批准了改革方案,正式定型生产。到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初步完成。中央军委曾考虑在1985年恢复军衔制,后因部队需要精简整编(即著名的“百万大裁军”),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各项工作都必须调整。因此恢复军衔制的计划推迟至1988年进行,而原计划的换装照常进行,只是暂不佩戴军衔识别标志。但军服品种名称仍按原定的军衔服名称,于1985年5月1日正式装备部队,定名为“85式”。

干部佩戴不分级别的军种肩章,肩章的底板与服装一致,陆军和空军是草绿色底板,海军藏蓝色底板。陆军肩章上面正中钉缀八一军徽,空军肩章上面正中钉缀后面叠加金黄色飞鹰两翼的八一军徽,海军肩章上面正中钉缀后面叠加金黄色铁锚的八一军徽,军徽顶部正对肩章扣眼处。义务兵军服不佩戴无肩章,因而无肩章袢。海军和空军的军种符号,在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时成了海军和空军的领花。

领章为平行四边形,陆军为红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干部领章的两条长边和一条短边处镶黄边,上面正中钉缀金属制金色五星,不镶的一边朝着胸口,志愿兵佩戴和干部同样的领章。义务兵领章上钉缀军种符号,即陆军钉缀八一军徽,海军钉缀后面叠加金黄色铁锚的八一军徽,空军钉缀后面叠加金黄色飞鹰两翼的八一军徽。

1988年军衔制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于1988年实行,初设为6等17级,1993年将士兵军衔由3等6级增设为3等9级,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1999年将士兵军衔由3等9级精简为2等8级,2009年又改为2等9级。另外,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议案,对1955年至1965年期间被授予军官军衔的人员,其军衔予以确认,表明“55式军衔”作为个人荣誉至今仍然有效。现行军衔分为5等19级。军官军衔说明如下:

将官(金色松叶,加金星)

一级上将(设而未授,1994年取消)

上将(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正大军区职);三颗金星

中将(副大军区职;或正大军区职,正军职);二颗金星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或副大军区职,正师职);一颗金星

校官(两杠)

大校(正师职;或副军职,副师职/正旅职);两杠四星

上校(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两杠三星

中校(正团职/副旅职,副团职;正营职);两杠二星

少校(正营职;或副团职,副营职);两杠一星

尉官(一杠)

上尉(正连职;或副营职,副连职);一杠三星

中尉(副连职;或正连职,排职);一杠二星

少尉(排职);一杠一星

学员

学员;一杠

士官

一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

四级军士长

上士

中士

下士

士兵

上等兵

列兵

1988年制士官军衔

士官

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1993年制士官军衔

士官

四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

三级军士长;三级专业军士

二级军士长;二级专业军士

一级军士长;一级专业军士

军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1999年制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

六级士官

五级士官

中级士官

四级士官

三级士官

初级士官

二级士官

一级士官

2009年制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

一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

四级军士长

上士

初级士官

中士

下士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

2007年军衔制

现行的军衔制为2007年颁布的07式军衔,具体样式与88式基本一致,但是底色和星的颜色发生变化。

文职干部军衔符号改为宝象花。三级以上加橄榄枝,四级以下加飘带。生长干部学员改为肩章中间纵向加1条横线。士官军衔与现行表达方式相同,但军衔中星徽的橄榄枝不再随士官等级变化而变形。星徽、符号、纵线、折杠均为金黄色。

军衔标志包括军衔肩章、军衔袖章和军衔领章。军衔肩章分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和3种,硬肩章又分常服硬肩章和礼服硬肩章,二者颜色是一样的,只是底板材质不一样,礼服硬肩章为磨毛式材质。硬肩章套在礼服或常服的肩袢上,用免缝扣穿过硬肩章锁眼、肩袢锁眼和肩部孔眼,旋紧固定。软肩章套在夏常服的肩袢上,将纽扣系于肩章锁眼和肩袢锁眼上。

套式肩章套在肩袢上,用免缝扣穿过肩袢锁眼和肩部孔眼,旋紧固定,或者纽扣系于肩袢锁眼上。军衔领章与作训服衣领上的尼龙搭扣粘合固定。海军军衔袖章,由专业人员缝制和缀钉。

现行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将官

1.上将

陆军上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中陆军最高军衔。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陆军上将军衔。陆军上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包括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总装备部部长、政委,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等。

海军上将为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中海军最高军衔,一般只授予海军司令员、海军政治委员。

空军上将为空军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中空军最高军衔。空军上将军衔一般只授予空军司令员、空军政治委员。

武警上将为正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中武警部队最高警衔。武警上将一般授予武警部队司令员、武警部队政治委员。

2.中将

陆军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中将为海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海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

空军中将为空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

武警中将是副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中将还是武警正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军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3.少将

陆军少将为陆军正军职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其中正军职包括集团军军长、政委,省军区和军级警备区司令员、政委及其他正军职军官;副军职包括集团军副军长、副政委、省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及其他副军职军官。此外,陆军少将还是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海军少将为海军正军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海军少将还是海军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海军副大军区职军官及资深的海军正师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

空军少将为空军正军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副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正师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

武警少将为正军职警官和副军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少将还是武警副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师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校官

1.大校

陆军大校为陆军正师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军职军官和副师职(正旅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大校为海军正师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副军职军官和海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空军大校为空军正师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军职和副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副军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副师职军官,也可授予空军大校军衔。

武警大校为正师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大校还是武警副军职警官和副师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2.上校

陆军上校为陆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海军上校为海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空军上校为空军副师职(正旅职)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武警上校为武警副师职警官和正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3.中校

陆军中校为陆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团职(副旅职)军官和正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中校为海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正团职(副旅职)军官和海军正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空军中校为空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正团职(副旅职)军官和空军正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中校为武警副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正团职警官和正营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4.少校

陆军少校为陆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团职军官和副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少校为海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副团职军官和海军副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空军少校为空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团职军官和空军副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少校为武警正营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副团职警官和副营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尉官

1.上尉

陆军上尉为陆军副营职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上尉为海军副营职军官和海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深的海军副连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上尉军衔。

空军上尉为空军副营职军官和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深的空军副连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上尉军衔。

武警上尉为武警副营职警官和正连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副连职警官的辅助警衔,即资历较深的副连职警官也可被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2.中尉

陆军中尉为陆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连职军官和排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中尉为海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正连职军官和排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正连职军官和资深的排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中尉军衔。

空军中尉为空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正连职军官和排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正连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排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武警中尉为武警副连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此外,它还是武警正连职警官和武警排职警官的辅助警衔,即资历较浅的正连职警官和次深的排职警官,也可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3.少尉

陆军少尉为陆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陆军少尉是陆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陆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陆军少尉军衔。

海军少尉为海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海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个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海军中等专业学校及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海军少尉军衔。

空军少尉为空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空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空军少尉军衔

武警少尉为武警排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是武警警官警衔中最低的一级。根据武警部队有关规定,经过警官院校培训过的士兵以及大学专科毕业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授予武警少尉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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