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

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

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的军队审计部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解放军审计署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日常工作由总后勤部领导。[1]
    中文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简称:解放军审计署 总部所在地:北京 主要官员:李清河

历史

中国军队建立审计系统,早在1985年就已起步,仅比1983年成立的国家审计署晚了两年。当初成立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名为中央军委审计局,与此相应,各大军区也成立了审计局。

1992年8月,中央军委审计局改为解放军审计署,领导人称审计长,编制在军委,由总后勤部代为管理。

中央军委于1995年4月1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第七条这样规定,为正军级单位,由中央军委领导,挂靠解放军总后勤部。

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解放军审计署需要审计的军费金额逐年攀升,到2005年每年的审计规模已超过千亿元。另一方面,部队高级将领掌控的军费资源也需以亿元计算。比如一个大军区分管后勤的副司令掌握的资金就高达几十亿元。如此巨额国家财产,关系到中国的军事安全与发展,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自然意义重大。

从2001年至2004年,通过对出包工程、物资采购以及其他装备建设的预算审计,而减少的军费开支高达45亿元。仅2004年全年的审计直接经济效益突破了15亿元。在审计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对工程建设决策论证不充分,一些单位工程建设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搞计划外工程,超财力、超计划负责建设,造成家底经费亏空数亿元。如某单位超计划投资上千万元,影响了正常经费保障。还有部分领导干部预算法规意识不强。也有少数领导干部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贪污受贿。

2004年年底,新华社通稿称,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布了《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称《规定》)。《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机关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

2014年11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解放军审计署由总后勤部划归中央军委建制,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党的建设、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军委办公厅领导。调整解放军审计署建制领导关系命令宣布大会11月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许其亮宣读命令。

组织职能

主管部门

2007年3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规定,解放军审计署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日常工作由总后勤部领导。另外,参照解放军审计署的管理办法,军中各级审计部门日常工作也由本单位后勤(联勤)机关领导。上述条例还指出,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党委、首长和上一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工作以上一级审计部门领导为主。

2014年11月6日开始,解放军审计署由总后勤部划归中央军委建制,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党的建设、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军委办公厅领导。

主要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规定,解放军审计署审计监督的范围应为全军及总后勤部和各下级单位的下述8项经济活动:

(一)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二)装备购置、维修、科研和国防科研试制经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战备物资以及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管理和处置;

(四)社会化保障经费、医疗保障经费、住房资金、军人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军援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六)预算外经费的收入、分配、支出、缴存管理;

(七)房地产的处置、利用和管理;

(八)有偿服务项目的范围、审批和收支管理。

历任领导

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

常凤举(1986.02-1988.08)

任兴德(1990.06-1994.02)

马盛友(1994.02-1997.12)

苏庆玉(1997.12-2000.01)

李景春(2000.01-2005.)

阮志柏(2005.-2009.01) 

建制调整

原因

之所以将解放军审计署划归总后勤部领导,主要是考虑到总后勤部是军队管钱的部门,将全军审计设置在总后勤部,相当于从根源管住全军的钱。制度设计是好的,但实际操作中,解放军审计署“不是按照规章来审计,而是按照领导的指示来审计”。

国防大学教授李大光认为,虽然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但因多了总后勤部这个婆婆,解放军审计署在审计中不免要有忌讳,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科研指导部部长黄星少将也表示,虽然名叫“解放军审计署”,但“屁股决定脑袋”,其归属总后勤部领导的现实,导致总后勤部基本“自己用钱自己审”,不符合相对独立的原则。划归中央军委建制后,解放军审计署才能有其独立性,能够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

影响

1、划归中央军委直管后,解放军审计署才能真正实现对全军财务的审计。

军队各部门、各军区、各层级都有自己的审计部门,以前,因解放军审计署归属总后勤部,对与其同级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很难进行对其直接的审计监督,更多的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并不能发挥监督的作用。“升格”后,解放军审计署与军内的各个审计部门之间,将是上下级的关系,存在领导职责,直接掌握对下级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责。

解放军审计署划归中央军委建制,不仅是审计规格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中央军委从顶层将军内的资源分配权、财务审理权管住,包括总后勤部在内的四大部将只是办事机关,按照军委管大事的原则,军委决策成为真正的顶层决策。

解放军审计署“升格”,只是军队加强“督法”的一部分。他表示,四中全会决定首次在立法、司法、执法后提出“督法”,并明确8个监督,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军队“升格”解放军审计署,加强审计监督,只是军中加强监督的一部分,后续仍会强化军内其他领域的监督。

2、对军队反腐有何影响

解放军审计署提格后,总后勤部作为管钱的部门,钱显然不能乱花,从这个角度看,提格确实有助于从源头上管住钱,堵住腐败。不过,解放军审计署的主要责任,是对钱的用途进行审计,军队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更多的则要依靠军队纪委进行监督管理,纪委体制的改变,从同级纪委变为垂直管理可能更有助于军队反腐。

解放军审计署目前的主要职责是审计财务,未来可能军队住房、用车、花钱、用人都要纳入审计监督。不过,他还指出,军队反腐是军队目前正在紧抓的工作之一,加强军内审计,只是措施之一,还需要其他措施来协同配合。未来,随着制度越来越严,像徐才厚、谷俊山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概率将降低。

意义

将解放军审计署划归中央军委建制,是习主席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加强对军队经济活动审计监督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军队审计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对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预防和惩治腐败,对军委从全局上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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