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遗产

中国世界遗产

文化遗产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86年,中国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1999 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5处,居世界第一,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7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1]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与澳大利亚并列,均为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位居第一。中国的首都北京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7项),中国一共两次承办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2004年,苏州,第28届、2020年,福州,第44届)。
    中文名:中国世界遗产 外文名:World Heritage in China / Chinese World Heritage 别名: 国际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 批准公约:1985年11月22日 批准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加入公约:1985年12月12日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文化遗产:32项(截止到2019年7月6日) 双重遗产:4项(截止到2019年7月6日) 自然遗产:14项(截止到2019年7月6日) 文化景观遗产:5项(截止到2019年7月6日)

文化遗产

t文化遗产,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中国的敦煌莫高窟和意大利威尼斯及泻湖是全球文化遗产中唯二两项满足六项文化遗产列入标准的文化遗产。

t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

t文化景观从属于文化遗产,以文化遗产的标准进行评定,不是一项独立的世界遗产分类。文化景观指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如今的形式;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庐山、五台山、杭州西湖、哈尼梯田和花山岩画是中国55项“世界遗产”中仅有的五项文化景观。

自然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年来积极开展的一项国际合作活动。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举行的第17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自然界的特有景观和生物。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其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世界遗产仅包含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三项分类,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负责日常运作。同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旗下的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世界记忆项目由另外的国际公约设立,且均独立运作,不属于世界遗产系统。另外如常被混淆的国际重要湿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项目则全都不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旗下,均不是世界遗产的范畴。

中国世遗名录

t中国《世界遗产名录》

t截至2019年7月,中国已有55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7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与意大利并列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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