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九中学

三明市第九中学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
三明市第九中学始建于1959年,前身是三明化工总厂中学,1998年6月从企业剥离,由三明市人民政府接管,成为三明市区第三所市教育局直属的高级中学。2001年9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二级达标中学;2006年4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一级达标中学;2018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2020年7月被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2022年3月被福建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据2022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42个教学班,学生2100多人,教职工179名,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79人,省学科带头人4人,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28人。学校占地100.2亩,建筑面积3.91万平方米,校园绿地面积2.9万多平方米。[1]
  • 中文名:三明市第九中学
  • 外文名:NO.9 high school in Sanming
  • 简称:三明九中
  • 创办人:
  • 办学性质:公立中学
  • 学校类别:
  • 学校特色:美术教育
  • 主管部门:
  • 所属企业:
  • 现任领导:郭立龙(校长) 
  • 专职院士数:
  • 高职专业:
  • 本科专业:
  • 硕士点:
  • 博士点:
  • 博士后: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系设置:
  • 校训:宏志、励学、笃行
  • 校歌:
  • 院训:
  • 院歌: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下洋育才路2号
  • 院校代码:
  • 主要奖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福建省普通中学一级达标学校
  • 知名校友:
  • 知名教师:

学校简介

三明市第九中学创办于1959年,为省一级达标学校,省级文明学校,全国美术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省基础教育学科(美术)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人才选拨基地,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美术写生基地。

办学特色鲜明。立足生源实际,因材施教,突出创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每年都有近300名学生录取到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学习,为全国各大美院、高等院校输送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美术类学生。连续七年,美术类学生专业、文化本科双上线人数列全省高中校第一。

宏志班成品牌。2002年7月以来,学校每年面向全市招收一个教学班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宏志班学生,成立“宏志班奖学助学基金”,保证宏志班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以“特别有礼貌、特别有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会感恩、特别有志气、特别有作为”为班训的宏志班同学在校表现良好,学风特别端正,成为全市学生的榜样。已毕业的十届宏志班学生高考本科上线率为100%,本一上线率达50%以上。

校园活动丰富。学校十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学校建有动漫社、书法社、摄影社、意大利语社、模型社、科学制作社、科学DV社、花样跳绳社、乒乓球社等30多个学生社团,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学校的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中,社团活动逐步课程化。

办学模式创新。作为北京外国语大学PASS留学基地分部,依托北京外国语大学特有的国际教育资源优势,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课程班(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留学意大利直通车课程班(面向高考后的高三毕业生)。2014年12月,首届直通车课程班学生全部被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那不勒斯美术学院、比萨大学等高校录取,并赴意大利留学,成为我市高中首批国际留学生。

教学质量提升。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推行“七步教学法”(学案导学-情景设置-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交流展示-自我完善-点评提升),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开发校本课程,编写校本教材,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每年高考上线率均在99%以上,本科上线人数达500人以上,本科上线率达70%以上。

学校校标

说明:

1、校标整体造型为圆形,由内外两个圆组成,内外圆比例为0.68:1,接近黄金分割比例(0.618:1),符合美学效果。

2、校标外圆色彩为墨绿,代表成熟与稳重,象征着学校的领导、决策睿智而成熟。外圆上方为"三明九中"的英文识别NO.9 HIGH SCHOOL IN SANMING,下方为"三明九中"的魏碑体汉字标识,"1972"点明三明九中的建校时间,由此构成"三明九中"的中英文识别。

3、内圆为整个标志设计的核心整体为近似阿拉伯数字"9"的造型和三本书构成,宛如一轮朝阳在海面上冉冉升起,色彩为红色,代表着青春的火一般的热情,象征着学校向上蓬勃发展的活力。"9"字造型直接点明三明九中的学校名称,具有强烈的直观效果,一目了然;"9"字造型近似逗号,象征三明九中的未来的发展没有止境,只有不断地前进;右下方的三本书点明学校的性质校标含义――教书育人,三本书代表着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代表着学校的行政、教学、后勤齐心合力,代表着三个年段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

4、整体标志造型简洁,色彩鲜艳,学校主体特征明显,现代感强。

学校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下洋育才路2号

办学特色

宏志班

为落实扶贫政策、关注弱势群体,为民办实事,2002年7月以来,学校每年面向全市招收一个教学班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立志成才的宏志班学生,共招收了十届504位宏志班学生,学校除免去了他们的学费、住宿费外,一些部门、团体和有识之士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保证宏志班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已筹集了近150万元的“宏志班奖学助学基金”。 2010年6月,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与我校联办“兴证宏志班”。以“特别有礼貌、特别有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会感恩、特别有志气、特别有作为”为班训的宏志班同学,他们在校表现良好,学风特别端正,在校内外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我校和全市学生的榜样,前八届宏志生,在省会考中,所有学科的优良率均达100%,其中有170位同学获得学校奖学金,有28人次在全国数学、生物、英语联赛中分别获得二、三等奖,有69位同学被评为省、市级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届宏志班都被评为省、市级先进班集体。已毕业的七届宏志班,高考上线率100%,本科上线率为96.2%,这些同学在高校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半数以上的同学是所在高校的学生干部,三分之一的同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

美术班

学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坚持尊重差异,发挥特长,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走艺术特色之路,艺术教育尤其是美术教育成效突出。每年都有130—150位学生录取到高校艺术类专业学习,在2012年福建省美术专业高考中,共有266位美术类学生上本科线,其中112人次上清华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长江大学、重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业分数线。为全国各大美院、高等院校输送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美术类学生。由于在艺术教育方面成绩突出,学校被授予“全国特色教育(美术)示范基地校”、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指定为教学实践基地、美术写生基地。

办学规模

三明九中师资渐盛,一流的教学设施。校园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先后建有教学大楼、综合楼、实验楼,省级达标图书馆;按现代教育教学要求配备校园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脑网络教室;音乐、美术、劳技专用教室、理化生实验室的设备,均按一级达标校的标准配齐;学生公寓能容纳800人,室内设施按大学生公寓标准配备。学校拥有精业敬业的教师队伍:据2008年不完全统计,学校现有30-40个班级,在校生两千多人,全校教职工上百人,专任教师100人以上,其中本科学历占92%,中高级教师占68%,是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教师队伍。

办学理念

让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

它以注意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的差异为基点,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为目标,运用对学生激励的方式,达到树立学生自信心,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的目的。根据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目标,全面审视我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的总体情况,决定以人为本地将“让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思想作为三明九中的办学理念,将其系统的渗透到学校的各项工作当中,渗透到教师学生的思想当中。通过老师帮助学生成功,学生尝试成功,逐步达到学生自己争取成功,从而实现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功的三赢目标。

办学思路

严管理,重创新,求实效,出特色。

强校手段

校风优良、教师优秀、学生优异、管理优化、环境优越。

学校校训

宏志、励学、笃行。

学校校风

教学相长、情沐校苑。

学校教风

敬业爱生、博学善导。

学校学风

勤学善思、知行合一。

荣誉成果

2002.02三明市"交通安全校"先进集体

2002.11福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2002.12三明市文明学校

2003.01三明市级综治、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2003.06三明市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2003.07三明市绿色学校

2003.07三明市教育机关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3.11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示范学校

2003.12三明市直机关、市教育机关先进教工之家

2003.12三明市工会财会工作先进集体

2004.01三明市首批素质教育先进校

2004.01三明市综治、安全先进单位

2004.02三明市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

2004.03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

2004.06三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4.06三明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004.07福建省首批"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工作A级管理单位"

2004.07三明市中小学安全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2004.09三明市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文艺演出优秀节目一等奖

2004.10“中国特色教育理论与实践调研”基地校

2005.01三明市二00四年度食品卫生先进单位

2005.01三明市二00四年度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2005.02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2005.02三明市级综治、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2005.032005年三明市直学校女教职工大会健身操表演赛二等奖

2005.05三明市“五.四”红旗团委

2005.07中共三明市直机关党工委先进基层党支部

2005.0721世纪优秀中学英语报刊阅读实验学校

2005.07三明市2005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活动奖

2005.12第二届三元区“绿色学校”

2005.12第三批三明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

2005.12三明市参加“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知识大赛优秀组织奖

2005.12福建省教育学会“十五”教育科研课题(第二期)重点研究项目(《实施素质教育、发展学生个性》)

2005.12福建省教育学会“十五”教育科研课题(第二期)一般研究项目(《高中文言文自主探究式学习》)

2006.01三明市二00五年度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2006.02三明市2005年度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先进单位

2006.03三明市2005年食品卫生先进单位

2006.03三元区2005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06.032006年市级文明班级(高二5班、高二12班)

2006.042005-2006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高二8班)

2006.05福建省普通中学一级达标学校

2006.07三明市市级无烟学校

2006.072005-2006年度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6.09三明市先进教育工会

2006.112006年科技活动周先进单位

2006.11福建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2006.11福建省第四届(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6.11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学校

2006.12福建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2006.12三明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2006.12全省“十五”期间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学校

2006.122001-2005年度三元区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07.01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研究课题省级课题(“成功教育”中的学生管理工作研究)

2007.01二00六年度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2007.02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市级示范单位

2007.022006年三元区平安校园

2007.03三元区巾帼文明岗(英语教研组)

2007.042004年市级课题优秀实验学校

2007.042006年度市食堂卫生先进单位

2007.04福建省中等学校“迈好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主题竞赛活动先进学校

2007.04市级文明班级(高二1班、高二6班)

2007.07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防生生源基地

2007.09第五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2007.112006-2007年度三明市优秀家长学校

2007.12城关“校园特别管护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比第一名

2007.122007年度省中小学生“控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活动先进单位

2008.01二00七年度市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2008.012008年三明市文明班级(高二6班、高二11班)

2008.012007-2008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高二8班)

2008.02三元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先进单位

2008.03三明市保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08.05福建省第四届绿色学校

2008.05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2008.07三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8.09二00七年度三明市直属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008.10三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8.10第五批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09.0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生源基地

2009.04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9.042006-2008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9.06市级课题优秀实验学校

2009.06市级优秀课题组

2009.07福建省第二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2009.08福建省第五届(2006-2008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2009.08第十届(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学校

2009.11三明市2004-200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9.112009年三明市中小学“我眼中的消防”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

2009.122009年度省中小学生“控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活动先进单位

2010.012009年度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先进单位

2010.01三明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2010.012009—2010学年度三明市文明班级(高二5班,高二10班)

2010.042009—1010学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高二9班)

2010.06三元区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2010.10全市“水保杯”中小学生水土保持作品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2010.10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0.102010年度省中小学生“控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活动先进单位

2011.012010年度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先进单位

2011.022010年度市直基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2011.032010年度“平安校园”先进集体

2011.07三明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1.07三明市示范家长学校

2011.07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2011.12三明市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2011.12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

2011.12三明市“移动杯”“知客家,爱客家”网上知识竞答活动优秀组织奖

2011.12三明市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2011.122011--2012学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高二9班)

2012.022011年度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先进单位

2012.03三明市2011-2012学年文明班级(高二1班)

2012.03市平安先行学校

2012.04三元区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2012.05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

2012.06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2.06三明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校

......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

2020年7月,入选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2021年11月23日,被教育部办公厅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行依法治校,规范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管理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服务社会提高素质”的办学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三条 学校是市属三年制普通高中。拟形成40个教学班左右的事业规模,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第四条 学校注重发挥常规管理、德育工作、教学管理的功能。以质量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依法治校,以“服务于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让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为办学理念,以“严管理、重创新、求实效、出特色”为基本办学思路,以“制度管人、公平待人、激励育人、实绩用人”为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品牌、特色、科研、经营”的四大办学策略,以举办宏志班和美术特色校的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学校的开放程度。把学校办成高标准现代化的省一级达标中学、国家级普通示范性高中。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风为:教学相长、情沐校苑。教风为:敬业爱生、博学善导。学风为:勤奋善思、知行合一。校训为:宏志、励学、笃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由三明市教育局举办。

第八条 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实行年段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科。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及课程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科等职能部门。各年段实行年段长聘任制。各职能部门代表校长室对年段长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议事会办制,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审议学校规划、人事、经济、档案、福利、教师晋级等工作,成员为校级领导或班子主要成员。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处理重大问题,汇报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会议由校长或书记主持,成员为学校中层领导、年段长。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实行政治领导,发挥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党组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工青妇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为:办学方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及金额、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及热点问题。

第十六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教代会或召开座谈会采用无记名测评方式评议干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由工会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有关法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述职报告,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改革方案、财政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奖惩办法、教学成果奖、课时津贴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十八条 学校教师、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十九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贯彻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劳动、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对学生常规管理。学校政教处、团委担负德育工作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的原则,全面实施“主题月”、“文明系列评比”德育管理模式。认真贯彻有关教育教学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

(二)学科各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组织、学生会工作。

(三)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三明九中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四)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办好家长学校和法制学校,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区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选配升旗手,组织护旗队,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国家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学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逐步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坚持面向全体,从学生的终身发展出发,实行分层次教学,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知识、兴趣、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各年段按学科设备课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设教研组长一名,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在优秀教师中挑选后聘任,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备课组长负责安排本组教学进度、内容、练习,组织集体备课、听课和评课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教育、指导、管理的责任,并担负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学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等过程管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达标活动。经常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和分析,并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组织好学生各类会考。

第三十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三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委《课程教育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变动课表。

第三十二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练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教科研工作,优化课堂教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备好、上好每一堂课,每学期写好一篇教研论文。

第三十四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运动会和学生体检。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升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

第三十七条 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市财政核拨为主。学校按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先审批后向学生收费。

第四十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预、决算,坚持“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总务部门制订计划,合理进行校园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加强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承诺上墙。

第四十三条 后勤工作应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按要求坐班、服从学校部门管理。

第六章 安全卫生文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六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宣传栏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第四十七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注意自身形象,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相互交往有度。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不得随意带子女进入校园。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则。同事之间、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四十八条 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一条 严禁校外车辆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

第五十二条 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和检查,用科学的态度来审视、对待任何突发疫情。

第五十三条 保卫科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和排查。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 教师、职工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教师以“热爱教育、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六条 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工必须签订合同并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服务任务。

第五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教师、职工职称评聘分开。

第五十八条 学校加强校本培训,实施“导师制”。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培训。脱产进修必须先签合同才能入学。

第五十九条 学校每学期由年段、处室对教师、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聘用挂钩。

第六十条 学校开展教职工年度工作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六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职工的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班主任工作“末位淘汰制”。

第六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建设、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由学校给予表彰并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章程》和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工予以待岗或上报处理。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离退休教师有义务帮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八章 学 生

第六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六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平,有权在校内逐级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七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立志成才,勤奋刻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文明守纪,遵守学校文明行为规范。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十八条 学校实行学生会和班干竞选制度。学生干部实行定期竞选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六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团支部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班委会工作。配合学校党总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条 学校对符合“宏志班”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宏志班奖学基金会”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七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二条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根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三明市第九中学。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展望未来

学校坚持让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严管理、重创新、求实效、出特色的办学思路,坚持“三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办学模式国际化,教育理念、教育设施、教育手段现代化)、“三特”(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三名”(名教师、名学生、名学校)学校发展新时期的战略定位。全体师生凝心聚力,正朝着创特色高中、建福建名校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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