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其化学名称为N--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辅料为:丙二醇、液状石蜡、白凡士林、氢氧化钠、单硬脂酸甘油酯、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十八醇、硬脂酸聚烃氧(40)酯、薄荷脑等。
功能主治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
不良反应
1..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2.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3.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性、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4.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5.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虽然,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尿中红细胞增多。
有 效 期
24个月
注意事项
1. 肝或肾功能不全(肝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 mol/L)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 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禁 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贮存条件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