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主体

一般主体

法律专业术语
一般主体是指“特殊主体”的对称。指法律对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未作特殊限制的主体。[1]
    中文名:一般主体 外文名:General subject 别名: 国 家:中国

简介

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杀人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特定身份不是其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是,有些仅要求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要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与自然人和企业属于交叉关系,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一般主体有自然人和企业,特殊主体中也存在自然人和企业。

概述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犯罪,都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对要求一般主体的犯罪,认定具备犯罪主体要件,就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达到该罪所要求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特定的身份不是其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但是,某些一般主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因而加重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实践经验,要从重处罚。

例如,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再如,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第二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